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0]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标段编号****************-BD-001;标段名称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11月6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11月12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经东海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工程规模: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0000m3/d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BD-001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城镇污水治理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7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20〕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
(1)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0000m3/d,其中水解池、除臭系统等为一、二期共建,故按总污水处理规模40000m3/h设计。具体以招标清单、图纸设计及设备采购技术文件为准。
(2)改造的建(构)筑物: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间等;
(3)新建建(构)筑物: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反洗废水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加药间、次氯酸钠发生间、综合楼、除臭系统等;
(4)二期扩建工程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后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带式脱水机脱水至含水率≤80%后外运处置。
2.1.3招标控制价:7490.770452万元。本项目招标人期望值为7116.231929万元,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的不参与入围,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2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城镇污水治理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年9月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4400万元且工程规模不低于2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的施工业绩。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缺一不可。(如为直接发包项目施工业绩只需提供发包备案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且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项目部只配备注册建造师1名,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等承诺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09时00分。(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人有可能调整时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人发出的补充通知)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如投标人的报价等于平均值,则纳入平均值以下8家中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确定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1、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86%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取值为86%。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及期望值,针对本工程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不参与入围,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注: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
9.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总部(南京)025-96010孙莉莉180*****017
江苏翔晟徐小波135*****543杭云飞138*****446
国泰新点李仕龙183*****913黄桂松158*****880
广联达软件连云港郑磊138*****568刘书丹186*****807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江苏CA总部(南京)025-96010联系人:孙莉莉联系电话:180*****01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平西路106号三维测绘2楼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人:李工
电话:****-********电话:173*****835

四、公告

1.公告时间: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2.获取地点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西经济开发区光明路9号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人:李军
电话:****-********电话:173*****83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4@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经东海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工程规模: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0000m3/d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BD-001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城镇污水治理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7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20〕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
(1)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0000m3/d,其中水解池、除臭系统等为一、二期共建,故按总污水处理规模40000m3/h设计。具体以招标清单、图纸设计及设备采购技术文件为准。
(2)改造的建(构)筑物: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间等;
(3)新建建(构)筑物: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反洗废水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加药间、次氯酸钠发生间、综合楼、除臭系统等;
(4)二期扩建工程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后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带式脱水机脱水至含水率≤80%后外运处置。
2.1.3招标控制价:7490.770452万元。本项目招标人期望值为7116.231929万元,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的不参与入围,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2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城镇污水治理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年9月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4400万元且工程规模不低于2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的施工业绩。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缺一不可。(如为直接发包项目施工业绩只需提供发包备案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且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项目部只配备注册建造师1名,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等承诺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09时00分。(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人有可能调整时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人发出的补充通知)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如投标人的报价等于平均值,则纳入平均值以下8家中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确定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1、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86%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取值为86%。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及期望值,针对本工程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不参与入围,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注: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
9.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总部(南京)025-96010孙莉莉180*****017
江苏翔晟徐小波135*****543杭云飞138*****446
国泰新点李仕龙183*****913黄桂松158*****880
广联达软件连云港郑磊138*****568刘书丹186*****807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江苏CA总部(南京)025-96010联系人:孙莉莉联系电话:180*****01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平西路106号三维测绘2楼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人:李工
电话:****-********电话:173*****835

四、公告

1.公告时间: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2.获取地点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西经济开发区光明路9号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人:李军
电话:****-********电话:173*****83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4@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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