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教学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教育局教学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大摆台
台
4
2
小摆台
台
12
3
老师办公桌椅
套
224
4
卷柜
套
112
5
学生桌椅
套
1000
6
黑板
个
33
7
双层床
套
250
8
备品柜
套
125
9
床垫
套
500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
预算内资金75万元,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款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四、采购计划编号:CCDG2012Z088-CG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注册资金高于人民币500万元,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优选制造厂家投标,经销商营业范围需具有家具的经营范围;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合法有效授权。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要求递交投标样品以及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材料(板材、海绵、布料及金属五金件,铁床卡式连接方式)的小样,中标厂家样品封存不予退回,其样品将作为验收时的参考依据之一。未中标的厂家样品在评标程序结束后予以退回。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投标商具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能清晰反映企业年检记录和经营范围,如有变更要求附有记录证明),国家法定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要求必须盖有企业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省发改委培训中心(速8酒店)8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盛贵
电 话:139*****51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刚
电 话:18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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