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老城区“文化+”有机更新空间规划采购公告

和平老城区“文化+”有机更新空间规划采购公告


(和平老城区“文化+”有机更新空间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老城区“文化+”有机更新空间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2-00427
项目名称:和平老城区“文化+”有机更新空间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确保沈阳和平老城区“文化 ”有机更新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设计服务,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现状调研与存量资源评估

采用现场踏勘、问卷调查和多元网络大数据分析等综合手段,系统调研梳理现状情况,包括功能布局、建筑风貌、文化资源、存量空间、环境景观、交通组织、地下空间、市政设施等,科学评估和平老城区的资源禀赋和面临问题。

2.规划目标与定位

考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和平老城区有机更新将达成的空间预期和所承载使命,建立和平老城区面向“十四五”时期有机更新的空间总纲。

3.总体功能优化与调整

落实和平区总体发展战略部署,结合产业布局,围绕消费升级与空间活化进一步优化功能结构与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划定特色场所与漫游路径。

4.总体城市设计

在对和平老城区空间风貌进行系统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和平老城区总体风貌定位,提取空间基因,制定城市风貌结构和分区方案,对重点地区空间肌理、空间形态、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材质等方面提出总体管控要求。

(1)特色街区设计引导:从“拆改留”到“留改拆”,延续和强化地区文脉肌理和空间基因,以绣花功夫和工匠精神塑造以人为本的空间品质。针对“一街、一路、一塔、两市、多巷”等重点街区制定空间形态、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材质、视觉符号等制定设计引导方案。

(2)特色街路设计引导:围绕安全、舒适、健康、便捷的人性需求,建立开放空间全要素体系,对重点街路及交叉口制定设计引导方案。

特色建筑设计引导:打造城市建筑地标和标志性节点空间,提出更新改造建筑或构筑物的功能业态、建设指标、体量尺度、风貌材质、景观环境等设计引导方案。

5.支撑体系规划

(1)交通优化:构建公交主导、慢行优先、路网便捷、停车有序的一体化综合交通系统,打造绿色宜行交通示范区。一是围绕“一街、一路、一塔、两市”体现“完整街道”和步行优先理念,统筹重点街路的建筑退后与道路空间,优化道路断面,规划特色化慢行示范道路;二是统筹考虑地下空间,提高连通度,形成网络化地下步行系统,缓解地面交通压力;三是制定差异化停车管控策略,盘活太原街商业区闲置停车资源,提高地下停车场利用率,减少路内停车比例;四是以轨道交通车站核心,在有条件区域设置公交港湾、非机动车停车区、出租车候车站等,打造公交换乘“微枢纽”;五是统筹考虑沈阳站东广场提升改造工程、南北一干线快速路工程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实现内外交通顺畅衔接。

(2)市政供给:“系统排查、推陈出新”,全面提高区域市政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防控城市重大风险,同步开展地下老旧管网综合改造和排水防涝工作;塑造提升城市景观形象,因地制宜,借势而为,逐步实施电力电信架空线入地;助推智慧城市建设和新兴业态发展,建设沈阳市5G网络先行示范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

服务设施:从服务人群出发,对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缺位进行排查,结合空间活化利用、复合利用等手段补充完善。突出文化公共服务设施的多元化供给,打造百馆之城。促进邻里服务中心的全尺度覆盖,打造完整社区。

6.规划实施保障

项目库:围绕存量空间更新,生成面向“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项目库”,并分解年度任务,形成从规划到落地的“完整链条”。

政策建议:对和平区城市更新相关土地储备、出让、规划审批等提出政策建议。

7.成果制作、专家论证、履行规划上报程序。

8.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9.主要技术依据

《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沈阳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

《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沈阳市历史建筑修缮规划审批工作流程》

《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其他相关政策、法规、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合同签订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09至2020-11-16,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城建局A座1504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305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3@qq.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超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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