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驻马店卷烟厂集中采购服务类项目(三)招标公告
2020年驻马店卷烟厂集中采购服务类项目(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驻马店卷烟厂集中采购服务类项目(三)经相关部门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2020年驻马店卷烟厂集中采购服务类项目(三)。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2020年驻马店卷烟厂市场维护劳务承揽项目。
招标范围:在信阳和驻马店销区市场开展品吸派送、柜台陈列、站柜宣传、消费调查、品牌文化宣讲等系列活动。
二标段:2020年驻马店卷烟厂临时性会议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驻马店和信阳地区的临时性会议策划、接待服务等。
三标段:2020年驻马店卷烟厂安全文化建设复审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对驻马店卷烟厂安全文化建设现况进行梳理诊断、评估分析,指导驻马店卷烟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建设,为厂顺利通过国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提供科学指导服务,全面提升驻马店卷烟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2.3服务期限:
一标段、二标段: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可提出合同期满无条件终止合同,如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续签,续签期限为一年。
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质量要求:一、二标段为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三标段为合格,符合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及烟草行业安全文化指南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具有组织承办会议能力(提供会议室图片等证明资料)且在驻马店或信阳地区有经营场所在非旅游景区的宾馆、酒店。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网查询指南: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分别截图)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2 领取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持下列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3.1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证明。
4.3.3 一标段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4.3.4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4.3.5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4.3.6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3.7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承诺,承诺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投标人应与配合。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者,在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2日上午9:30时,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内部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
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驻马店市南海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程先生
2020年11月09日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
我单位在此承诺:
1.我单位为符合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
3.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
4.没有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分包、不串通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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