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实训设备招标公告

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实训设备招标公告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三、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09-3826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09-3826 ******** ******** 0 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10 月 23 日 14 时 02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2 年 10 月 18 日 11 时 3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2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2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2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室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付95%,余款一年后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需提供制造厂商原厂授权书及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函。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十四、售后服务:1、保修3年以上(1年内免费保养及维修),制造厂家必须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和投标人保修服务相一致;2、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本地区设有服务机构或专业技服人员,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3、制定培训计划:系统安装调试的技术跟踪培训,售后根据用户要求的不定期培训,直到用户熟练使用和满意为止,周期为6个月一次的巡检服务等。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
闫镇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负责人:陈国才
联系电话:****-********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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