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方电网公司2020年电能计量设备送样检测(第二批)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南方电网公司2020年电能计量设备送样检测(第二批)工作的公告
各电能计量设备供应商:
为加强入网设备质量控制与管理,提升公司新采购电能计量设备质量水平,拟开展2020年电能计量设备送样检测(第二批)工作。本次检测采取供应商自愿送检原则,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样检测范围
本次电能计量设备送样检测包括电能表、计量自动化终端、计量用互感器、售电管理装置、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等5大类22个种类,详见下表:
设备类别 | 序号 | 设备型号 |
电能表 | 1 | 三相多功能电能表(0.2S级除外) |
2 | 0.2S级三相多功能电能表 | |
3 | 2级单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开关外置) | |
4 | 2级单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开关内置) | |
5 | 2级单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CPU卡-开关外置) | |
6 | 2级单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CPU卡-开关内置) | |
7 | 三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开关外置) | |
8 | 三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开关外置) | |
9 | 三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CPU卡-开关外置) | |
10 | 三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CPU卡-开关外置) | |
计量自动化终端 | 1 | 厂站电能量数据采集终端 |
2 | 负荷管理终端 | |
3 |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 |
4 | 低压集抄系统设备 | |
计量用互感器 | 1 | 10kV计量用组合式互感器 |
2 | 计量用低压电流互感器 | |
3 | 10kV计量用电压互感器 | |
4 | 10kV计量用电流互感器 | |
售电管理装置 | 1 | 售电管理装置 |
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 | 1 | 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1P+N,80A) |
2 | 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2P,80A) | |
3 | 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4P,80A) |
二、检测依据
本次送样检测依据公司统一组织制定的电能计量设备送样检测(第二批)技术方案开展,各品类检测技术依据及方案详见附件1。
三、检测机构
公司系统内单位实施2020年电能计量设备送样检测(第二批),同时允许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其它具备资质能力的检测单位委托开展检测工作(相关要求见附件4)。公司系统内具体检测机构名单,具体分工见下表:
设备类别 | 检测机构 |
电能表 |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计量自动化终端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
计量用互感器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
售电管理装置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
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
四、检测时间安排
送样检测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工作环节 | 时间计划 | 备注 |
1 | 送样 | 2020年11月17日-11月18日 | 先缴费后送样 |
2 | 盲样 | 2020年11月19日-11月20日 | |
3 | 检测实施 | 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2月29日 | |
4 | 检测结果审核及解码会 | 2020年12月30日 | |
5 | 报告编制并签发 |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1日 | |
6 | 领取报告 | 2021年1月13日-1月14日 | |
7 | 汇总发布结果 | 2021年1月底前 |
五、检测实施流程
(一)送样检测采取自愿原则,由符合本方案资质要求的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检。相关的样品制造、检测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检供应商需在送检样品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一律不接收其送检样品。
(二)供应商完成费用缴纳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提前或逾期送检一律不受理。各种样品送样要求、送样地点及收费情况说明见附件2。
(三)公司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盲样处理任务。其中广东电网广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负责电能表盲样处理;广东电网物资公司负责计量自动化终端、售电管理装置和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盲样处理;云南电网物资公司负责计量用互感器盲样处理。在样品收样时,检测机构协助盲样单位开展收样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和收样样品技术确认。检测机构只接受编码后的样品,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换、调整样品和标签。
(四)检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参检样品,测试过程发现样品不满足送样要求的,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五)公司系统检测机构按分工收集、审核各电能计量设备送样检测结果情况,包括本单位及其它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提交南网物资公司。南网物资公司统一跟踪检测工作进度情况,待检测结束后,编制发布检测结果解码会公告,统筹组织解码会工作,各样品编码单位按分工具体组织检测结果解码会。
(六)检测完毕后,公司系统检测机构按分工收集、审核检测报告,包括本单位及其它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提交南网物资公司。报告经公司供应链部及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后,由南网物资公司向供应商发布。
(七)检测工作结束后,供应商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领取检测报告10个工作日内向南网物资公司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公司供应链部及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后组织复检。复检只针对原样品,复检结果若未改变,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八)南网物资公司统计汇总送样检测结果,经公司供应链部及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后,通过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合格清单。
六、送样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揽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相关电能计量设备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送样检测。
(四)参检单位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实行市场禁入处罚。
七、检测结果应用
(一)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可作为公司系统电能计量设备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的必备条件,纳入到资格预审环节。
(二)自公告之日起,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再组织电能表、计量自动化终端、计量用互感器、售电管理装置及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的送样检测工作。
(三)本次检测合格结果有效期为3年。当送检电能计量设备型号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时,供应商应重新送检:
(1)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
(2)设备主要元器件或软件发生变化。
八、工作联系人
南网物资公司:杨瑞波,***-********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部
2020年11月09日
附件:
附件1:南方电网公司2020年电能计量设备送样检测(第二批)技术依据
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20年电能计量设备送样要求和收费情况说明
附件3:电能计量设备送样检测流程图
附件4:送其它检测单位的工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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