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设备智慧能源中心-2020年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公诚设备智慧能源中心-2020年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公诚设备智慧能源中心-2020年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2020年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智慧能源中心】。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州市】;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30日内】;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0年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0000.00】元人民币,报价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1.1) 如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2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1】月【9】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1】月【9】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报价人资格的;
(7)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下塘狮带岗西14之1号五楼】。
3.3获取方式:报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价文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0】年【11】月【12】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下塘狮带岗西14之1号五楼】。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gdcc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智慧能源中心】
邮编:【5100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智慧能源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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