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第2次招标)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第2次招标)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第2次招标)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第1次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废止《宜昌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作如下澄清与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其他评审中市场信用(7.00分)中:“②具有宜昌市水利水电 局颁发绿色证书的得3分 ;具有蓝色证书的得1.5分;具有白 色证书的得0.5分;其他情况得0分。”澄清为“②具有宜昌市水利水电 局颁发绿色证书的得3分 ;具有蓝色证书的得1.5分;具有白 色证书的得0.5分;其他情况得0分。(此项证书评审所有投标单位均不得分。)”;
2. 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0年11月25日09:00,开标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703开标室。
3.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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