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重要业务系统巡检监控平台及网络回溯分析系统维保项目询价(比价)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重要业务系统巡检监控平台及网络回溯分析系统维保项目询价(比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重要业务系统巡检监控平台及网络回溯分析系统维保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11月09日20: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9.9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蒿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蓝宇花园酒店11楼1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谭先生蒿女士****-*******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重要业务系统巡检监控平台及网络回溯分析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蓝宇花园酒店11楼1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GN-CZFW-20111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重要业务系统巡检监控平台及网络回溯分析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对重要业务系统巡检监控平台(BPC)及网络回溯分析系统(NPM)全部软硬件设备提供维保。

2.对软件系统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

3.按照甲方要求针对甲方网络、系统提供调优等定制化服务。

4.按季度进行系统巡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本次投标供应商,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本次投标供应商,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所要求的产品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3.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3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系统开发、集成、运维案例(2017年1月1日至今,提供的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甲乙方盖章页);3.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组建运维服务团队,团队由1名负责人及2名以上运维工程师组成。团队所有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相关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3.5供应商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3.6供应商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存在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http://wenshu.court.gov.cn/);3.7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蓝宇花园酒店11楼1103室

方式:采购文件购买方式为对公户电汇、转账,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蓝宇花园酒店11楼110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蓝宇花园酒店11楼11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内蒙古国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银行缴纳的社保凭证为准);

4、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银行缴纳的纳税凭证为准);

5、提供相关系统开发、集成、运维案例(2017年1月1日至今,提供的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甲乙方盖章页);

6、请提供运维服务团队相关材料,包括团队成员信息、所获资质/认证、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签署情况等;

7、提供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8、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存在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http://wenshu.court.gov.cn/);

9、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胶装)留存备案。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询价文件款及支付方式:询价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内蒙古国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

帐 号:1556 4021 1813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三)代理机构邮箱地址:nmggn*******@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2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国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蓝宇花园酒店11楼1103室            

联系方式:谭先生蒿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蒿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分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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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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