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机场站前公共交通配套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三峡机场站前公共交通配套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1.招标公告上3.7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可)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已完成或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的项目; 在P33页企业信用评审标准中的评审内容为: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的项目;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条件下,若为独立投标人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联合体成员方,提供一个业绩得 2分,最多得2分。 请问:(1)而且公告上说的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能否理解为联合体中一方提供全部得分业绩也可? 类似业绩总分为6分;按P33页内容所说是否可理解为独立投标的只能得4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双方各提供一个业绩也是只能得4分,总分就没有6分了,请说明?
回复: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条件3.7条内容不变,详细评审类似业绩评审条款分值为4分,详细评审时:联合体中一方提供全部得分业绩可以。
详细评审类似业绩评审条款修改为: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的项目;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条件下:
若为独立投标人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等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的工程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证明材料 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等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上述业绩均应为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施工业绩,分包业绩不能采信】
2.招标公告上3.8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专项分值为 80 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在P32页企业信用评审标准中的评审内容为: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分分值80分以下的不得分;80≤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分<95分的得1分;95≤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分分值<110分的得3分;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企业信用分分值≥110分的得5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诚信分以联合体双方诚信分的高值进行计算。 请问:如果以联合体投标,评分是按牵头人的分值算,还是按联合体双方的高值进行计算?
回复:诚信分修正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市政公用工程专项分值均要求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 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 诚信分值计为80分);详细评审条款按原招标文件企业信用评审条款评审(诚信分以联合体双方诚信分的高值进行计算)。
3. P32至P33页上,商务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共计15分,表中分配为企业信用评审(5分)、项目负责人职称(1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奖项(3分)、项目负责人职称(0.5分)、现场安全员(0.5分);合计分数为16分。 请问:是否需要调整?项目负责人职称重复,是否后面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技术负责人,请明确?
回复:项目负责人职称评审分值重复,以答疑时发放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4.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含清单报价封面、清单报价说明、清单报价表,请明确清单报价表具体包含哪些表格及格式。
回复:详见答疑时招标文件格式。
5.请提供工程量清单导入计价软价软件格式(软件版工程量清单)。
回复:详见答疑时工程量清单。
6.招标文件P32页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要求:投标人获得过市政工程优质奖项。请问:本单位承建过的市政工程获得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和“詹天佑大奖”或“市政工程金杯奖”算不算市政工程优质奖项?
回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P33页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疫情信誉中”要求的表彰可以是由联合体成中任意一方提供都可以吗?
回复:可以。
8.请问交标时提供的投标电子文本(U盘)是单独密封还是和正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外层包封中呢?若要求单独密封,请明确包封上需要注明的内容。
回复:(U盘)和正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外层包封中。
9.招标文件P174页(五)项目管理机构-4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下备注要求:人员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请问:拟用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都须附他们的主要业绩合同协议书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提供对应证明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请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P179页中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有要求吗?
回复:没有要求。
11.本项目,无论是资格条件还是评标办法中都对拟用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未作任何要求,
但投标文件格式中又要求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我公司拟用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和评分办法中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但无参加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因为投标人指的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认定拟用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若可以,项目经理简历表中的主要工作经历空白处是否可以不填而打“/”呢?如近3年项目经理已完工程未获得任何质量奖项,请问:投标文件格式表5-4中空白处是打“/”呢还是填写“无”?
回复:可以。以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要求为准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2.请问投标文件格式表5-3近3年投标人工程获质量奖项指的是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获得过的市政工程优质奖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奖项。
13.目前疫情反复,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请问:1、外地来宜人员按宜昌政府规定是否需要隔离?2、如有新疆或者青岛等疫情反复地区单位投标,造成疫情扩散,我单位现场开标人员存在较大感染风险,如果造成感染,宜昌市政府是否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疫情扩散的责任?3、如果我单位投标人员回到本地后根据本地规定需要隔离,是否由宜昌市政府是否承担相关费用?
回复:投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新冠感染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开标授权委托人,并做好相关检测,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14.请问“招标公告7、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中授权代理人是否可以为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委托人?
回复:可以,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没有要求必须为项目负责人身份出席开标。
15.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发布澄清修改和清单后,清单如有误怎么处理?投标人是否在招标人发布澄清修改和清单后还可以继续提交澄清提问?
回复:详见答疑时发放的清单。
16.我公司提交社会保险后人社部门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时间有延迟,提供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时间是否可修改为2020年7-9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宜昌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根据今年的招标惯例,宜昌较大的市政项目均采用的远程异地评标,而且本项目是轨道交通项目,宜昌没有建设过轨道交通,宜昌专家库是否有足够的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专家?能否满足本次评标要求,做到公平公正的评标?是否应变更为远程异地评标?
回复: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组建,按规定在市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全程监控,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招投标工作。
18.附属结构一图说明中有A、B两个出入口,但在附属结构二图中B出入口的位置却为C出入口,请问以何为准?
回复:以答疑时发放的图纸为准。(设计为A.C出入口,无B出入口)
19. B(或C)出入口与航站楼接口处如何处理是砖砌或其他处理?施工完成出入口是否可直接回填或是等待航站楼施工单位施工?盾构端何时施工是否会对我方施工产生影响,如我方竣工完成后施工则盾构端洞口处如何处理?
回复:以答疑时发放的图纸为准。(出入口,预算计算了回填至地面线(招标时需建设方明确范围);盾构有设计预埋,盾构临时孔封堵)
20.结构专业主体结构图说明中车站内部结构如站台板及轨顶风道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是否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有其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请明示。
回复:以答疑时发放的图纸为准。(预算仅计算预埋,二次设计未计算)
21.结构专业主体结构和主体围护结构图说明中车站终点里程:DYK29+337.100,车站全长为283.5m,与招标文件和结构专业附属结构图说明中的车站终点里程:DYK29+336.5,车站全长为279.5m不符,车站起始里程也不符,请核对,请问以何为准?
回复:以答疑时发放的招标规模明细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终点里程为DYK29+337.100盾构端墙)
22.结构专业附属结构图中当中并未看到1、2两组风亭和安全出入口等图纸,如在本次招标范围请补充设计图纸。
回复:以答疑时发放的图纸为准。(未设计,预算未计算)
23.结构专业勘察报告中附图1-4全部为空白并无地勘资料,请补充(附图1-工程地质平面图、附图2-工程地质纵断面、附图3-工程地质剖面图、附图4-工程地质柱状图)。
回复:以答疑时发放的图纸为准。(预算按地勘总说明综合考虑计算,需地勘补充)
24.技术标评分标准中施工技术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中对桥梁支座更换方案,但图纸当中并未设计桥梁工程,请核实,如存在桥梁工程请补充图纸。
回复:无桥梁支座更换方案,图纸和技术方案评审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
25.招标须知前附表中1.11中分包为不允许分包,而专用条款中则可以部分分包且技术标编制要求中有关于分包选择的内容,请明确分包范围。
回复:前附表中1.11中分包修改为允许分包。分包为非主体结构。
26.第二篇第一册区间结构设计中,机场站起点桩号应为DYK29+055.1(计算维护结构厚度),与第一篇第二册第二分册中机场站起点桩号DYK29+053.6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以答疑时发放的图纸为准。(结构起点为DYK29+057)
27.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文件副本可否为正本复印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8.招标文件第170页中,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较多公司已没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否不提供?
回复: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汇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
29.项目经理与招标文件第172页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
回复:是为同一人。
30.招标文件第174页,前文文件中未要求项目副经理,可否不提供?前文文件中未要求现场管理人员有职称证,可否不提供?
回复:可以不提供,提供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第178页,要求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可否不提供?
回复:需要提供。
32.招标公告3.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我单位为外省企业,因“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中无法查询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投标中是否可以只提供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回复:可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均可。
3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1.1 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本工程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包装订方式)。外层包封上应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请问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可以与正副本包封于一个包封袋中?“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是否可以写成“2020年11月17日9时00分以前不得开封”?
回复:可以,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具体时间以最后确认的开标时间为准。
34.类似业绩得分取消联合体所有成员业绩要求,联合体中单方有业绩即可?
回复:详细评审中类似业绩评审条款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
35.工程量清单“第一篇 三峡机场站前公共交通配套工程”中第47项 ********20001 混凝土其他构件工程量为0,是否工程量有误?
回复:以答疑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6.现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中“其
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轨道、交通隧道工程)”计算基数为“园建工程人工费+园建工程机械费”;“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轨道交通轨道工程)”计算基数为“绿化工程人工费+绿化筑工程机械费”;“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轨道交通安装工程)”计算基数为“土石方工程人工费+土石方工程机械费”,计算基数是否有误?
回复:以答疑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7.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预算按照《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2019 年)……,是采用武汉地区广联达6.0计价软件还是宜昌地区广联达6.0计价软件?,请明确具体软件计价版本。
回复:计价软件:投标报价计价软件不作强制性要求;注:本项目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软件源格式文件采用的是品茗胜算计价软件V6.0.0.30311(湖北专版),宜昌专版也能使用。
38.在合同专用条款6.1.1中,关于安全文明文明施工要求有两处不同描述及两个不同的
处罚金额,投标函如何填写?处罚金额以哪条为准?
回复:以下述内容为准:安全生产目标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属承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39.对于包封的要求中,未提及对于电子U盘的密封要求,请明示。
回复:详见答疑时发放的文件。
二、招标人修改:
2.1本项目的技术标评审条款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
2.2防疫措施: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原因,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项目交易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开标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应提供投标截止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进入开标大厅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37.3℃),方可进入。请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开标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
2.3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规费、税金(9%)按规定标准计取的。
2.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04元(大写:贰亿陆仟玖佰陆拾万伍仟捌佰叁拾玖元零肆分)
2.5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11月25日10时00分,地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进行。
2.6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编制投标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
时间: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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