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滨江大厦)装饰装修施工采购文件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滨江大厦)装饰装修施工采购文件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诚意合作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码:XYYYCS-*******
项目名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滨江大厦)装饰装修施工
项目预算总额:根据本项目内容,按市场报价,其中超出本项目财务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项目概述:本项目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沿江大道16号,系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滨江大厦一至三层,主要为了满足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需要进行装饰装修。建筑面积约3000余平方米,项目包括范围内的平面布局,地面、墙面、顶面、给排水、电力配送、消防安防设施、防水(含外墙和室内)等专业施工。
供应方需与中央空调、弱电(网络、电话)等专业施工进行配合,保障项目满足采购方行政办公目的需要。
项目商务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万元;
2.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 2 年;
3.只允许注册法人名下一家公司报名;
4.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
①法人授权书;
②公司营业执照;
③ 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文件要求:
必须提供装订成册一式五套的投标文件(含一正四副及电子版)。包含的内容依次为:
1.标书目录(注意标明页码)
2.投标函、廉洁承诺书
3.报价表(响应院方采购文件配置需求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6.被委托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和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查询社保网站对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金进行截图。
7.提供现场资质审查的原件资料(与“项目商务资质要求” 中
第4条一一对应;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有关联公司的公章)
8.公司财务状况;
9.同类项目业绩的印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请注明项目施工的人员组成。
2.请注明施工方案,进度安排和质保期
2.请提供主要施工工艺和主要用材的品牌和价格。
4.防水专业在资质上不作要求,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括此项,且作出质保期不低于专业质保期的保证。
5.与项目有关的承诺、报价单等书面承诺必须有公司受托人签字。
6.各供应商代表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合同价格以院内谈判最
终价格为准。
项目付款方式为:
(1)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出具建筑消防检测报告后2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70%;
(2)工程完工并经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工程款90%;
(3)质保期满后,支付至工程款100%。
首次与我院有营销业务且产品质保期1年以上的,留总价款
的10%作为质保金,并按质保年限分期付款,即:每满一个年度
支付金额=质保金/质保年限。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 建筑装修装饰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以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为蓝本,与施工图和设计说明有冲突或出入的,以设计说明为准。由于施工图中材料、工艺较为繁琐, 局部的施工图若存在一些不明确或节点遗漏之处,请施工单位仔细检查,待图纸交底时 进一步明确统一。某些局部的特异尺寸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调整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完善。
隔墙:
1.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中新增加的墙体和改动的墙体,见隔墙放线图,墙体材料类型、材质要求见图例。
2.室内玻璃隔断需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 规定》选择玻璃;
3.非承重砌块墙如加气混凝土、陶粒混凝土等施工制作需按《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 (SJG13-2004)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构造》(03J104)的规定执行及采用配套的 砌筑砂和抹面砂浆,
顶棚
顶棚上各类灯具、扬声器、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自动灭火喷头,空调风口,检修口等 的布置,各专业工种在施工安装时需紧密配合,协调统一;
1.顶棚应在经常需检修的部位设检修口,检修口为隐藏式检修口,检修口位置由各专业施工单位提供,应合理设置,尽 量减少检修口数量,石膏板吊顶的采用专业成品隐形检修口,如检修口位置与装饰造型冲突 需与设计单位联系后确定;
2.顶棚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暗槽灯带底应衬白铁皮或专用灯罩;灯饰所用的材料不应低于吊顶的燃烧等级;
3.顶棚内的上下水管道应做保温隔汽处理,防止产生凝结水;
地面
1.室内与廊道地坪不同材料交接线及高度变化处,除图纸有特殊说明外,都按位于门扇内皮或室内墙皮位置处,内开外平门如门内外无高差则交接线按与门外皮处齐平处理;
2.地面变形缝材料应选用工厂生产的专用产品,构造做法参照《变形缝建筑构造(三)》(04CJ01-3)中的成品金属变形缝装置。如有防火、防水或防噪要求的需配置有阻火带、止水胶条或橡胶嵌条的成品金属变形缝产品。为保证美观,墙面、顶棚应采用同类产品;
3.地面石材、地砖平面面积大于60平米应设伸缩缝,缝宽10mm,填弹性填缝胶,伸缩缝位置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排版合理设置,以确保美观;
外墙及屋面防水
供应商应对项目现有状况进行实地勘察,针对外墙及屋面提出防水处理方案并实施,质保期为5年。
门窗、木制作、油漆及铺贴、照明、隔声、防水、防火均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装修材料和配件(如防火门等)的燃烧性能等级,不能低于现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GB50222-1999)中表3.2.1的规定;
(二)、消防设施专业技术要求
本消防设施专业技术要求以消防安防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为篮本,与施工图和设计说明冲突或有出入的,以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为准。未说明之处,参见国家、地方标准图集施工,或与甲方、设计方协商解决。
消防系统
1.一般要求
(1)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2)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志,其设置位置和色标应正确,文字和数据应齐全,文字内容及符号应清晰、准确。
(3)系统组件、设备、管道、线槽、支架或吊架等应完好,无变形、无锈蚀等损害,设备、管道应无泄漏现象,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阀门应处于正确位置,并启闭灵活、无泄漏现象。
2.消防供配电设施
(1)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2)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应为独立回路。
(3)消防用电设备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具有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主备电的切换时间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系统布线:
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直接设在电缆竖井或吊井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传输导线截面管敷≥1.0mm2、槽敷≥0.75mm2、多芯缆≥0.5mm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
(2)火灾探测器
表面无腐蚀、涂覆层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松动。倾斜角不应大于45°,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感烟探测器应在试验烟气的作用下正常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能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保持常亮。
感温探测器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应能正常动作,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探测器报警应能同时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或指示灯应能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保持常亮。
(3)手动报警按钮
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松动、倾斜。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部位,底边距地面高度为1.3-1.5m,且应有明显标志。
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手动报警按钮被触发时,应能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能同时启动按钮的报警确认灯;报警确认灯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保持闪亮;手动报警按钮应能手动复位。
(4)火灾报警控制器
壁挂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操作方便,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安装牢固、平稳、不得倾斜。壁挂式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报警控制器应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专用电源连接,并应有明显标志。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报警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Ω。报警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联合接地(共用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和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主电源断电时,报警控制器应能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能自动转换至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5)火灾显示盘
安装牢固、平稳、不得倾斜。导线端部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报警功能、报警显示功能、消音复位功能、二次火警功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6)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的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时,应能在100 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在确认火灾后应能联动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
(7)火灾警报装置
安装应牢固、平稳、无倾斜。火灾警报装置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应发出声警报或声、光警报。
环境噪声大于60 dB的场所,声警报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 dB。
(8)消防专用电话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有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电话分机应能以直通方式呼叫。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消防电话分机的呼叫。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等处应设置有外线电话。
通话音质应清晰。
4.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1)扩音机
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和控制钮(键)动作应灵活。播放功能应正常。
(2)扬声器
扬声器的外观应完好,音质应清晰。应能用话筒播音。在火灾报警后,应能按设定的控制程序自动启动消防应急广播。
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应清晰。环境噪声大于60 dB的场所,在其报警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 dB。
5.消火栓系统
(1)室内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箱的组件应齐全,箱门应能灵活开、关,开启角度应符合要求;箱体外应有明显标志或区别色。
消火栓的阀门应能灵活启、闭,且无泄漏,栓口的位置应便于连接水带,栓口的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墙面垂直,栓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应便于操作且宜为1.1m。
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启动消防泵后,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消火栓的供水管道及其标志色应完好,管道连接及阀门应无锈蚀和漏水现象。
(2)消火栓按钮
外观应完好,有透明罩保护,并配有击碎工具。
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消火栓按钮应具备联动启泵功能。
当按钮手动复位时,确认灯应能随之复位。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报警阀后的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镀锌钢管应采用沟槽式连接(卡箍)或丝扣、法兰连接。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25mm。配水干管、配水管应作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并应坡向排水管。
(1)水流指示器
水流指示器上应有明显、清晰的标志。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位应灵敏、可靠,并应能同时反馈信号。
(2)喷头
喷头的型号、规格及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喷头安装应牢固、整齐,无明显的磕碰伤痕及变形,表面涂层或镀层完整、美观,无附着物、悬挂物;安装于存在碰撞、冰冻可能或腐蚀气体环境中的喷头,应有防护措施。
喷头的安装间距、部位以及溅水盘与顶板或梁等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3)末端试水装置
系统应在最不利点处设末端试水装置,试水装置包括阀门、压力表、试水接头及排水管应正常,且应无渗漏现象。
(4)系统功能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水力警铃鸣响;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喷淋泵,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启动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报警阀动作后,距水力警铃3 m远处的警铃声压级不应小于70 dB。
应在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5min内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7.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1)消防应急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照明灯具的固定应牢固,照明方向应无遮挡;采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时,其状态指示灯正常。
(2)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应牢固、无遮挡,疏散方向的指示应正确、清晰。
设置在疏散走道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状态指示灯应正常。工作状态时,灯前通道地面中心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1x。
8.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门
组件应齐全、完好,开关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常闭式防火门开启后应能自动闭合,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应能按顺序关闭;防火门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两侧手动开启。
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电动常开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具有门禁控制要求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门禁。
(2)电动防火阀
应安装牢固,无锈蚀和机械损伤。
防火阀应能手动和自动开启,并可手动复位;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安防系统
1.一键报警系统
该系统要求在各重要场所安装一键式报警设备。整个报警系统由前端设备、传输网络和中心管理平台组成,通过对监控区域部署探测器形成防区,以被动响应的形式实现警情的上报。整个系统以网络报警主机为核心。报警主机对前端设备进行管控,人为触发紧急报警按钮后,就会通过RVVP线缆将IO信号上传给报警主机。报警主机接收到该信号,形成防区报警事件,并将报警事件上传至监控中心,中心管理人员接收到警情即可迅速做出反应及时处警。
2.红外报警系统
红外线报警器是由报警主机和红外探测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其中红外探测器是属于微弱的信号检测设备,当探测器发射无线编码信号给主机,主机收到该信号后立即发出警笛声报警。
3.视频监控系统
系统采用高清视频监控技术,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高清采集、高清编码、高清传输、高清存储、高清显示。基于IP网络传输技术,提供视频监控的联网功能,实现全网调度、管理及智能化应用。采用具备流直存技术的专业存储设备对视频、图像进行存储,并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提升存储系统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监控系统从逻辑上可分为视频前端系统、传输网络、视频存储系统、视频解码拼控、显示、视频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等几个部分。
视频前端系统:前端支持高清摄像机接入。
传输网络:传输网络负责将前端的视频数据传输到后端系统。
视频存储系统:视频存储系统负责对视频数据进行存储。
视频解码拼控:完成视频的解码、拼接、上墙控制,接入前端视频信号完成视频信号以多种显示模式的输出。
显示:接收视频综合平台输出的视频信号,完成视频信号的呈现。
四、采购项目综合要求
1.施工期限: 90日历天
2.投标单位需自行勘察项目现场。
3.室内装饰施工应在屋面防水和外维护结构基本封闭的情况下进行;
4.各种饰面工程宜先做样板件,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后大面积施工,重复性较大的如标准间、标准房、标准层电梯厅等,建议先做样板间,经确认后大面积施工;
5.施工过程中应对成品、半成品采取保护措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消防、水电安装、中央空调、弱电等施工单位或专业配合,作好孔洞、设备等隐蔽工程的预埋工作,避免返工。
7.说明中未尽事宜按说明中相应规范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8.大面积的装饰材料,如:顶面、墙面、地面材料。通过选择样品,经甲方和设计方共同商定,再进行全面施工。
9.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的规定,达到湖北省省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并符合本采购文件(含合同)的要求。施工方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全责。
10.验收标准,依据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标准,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1)《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GB50222-2001年修订版);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限物质限量》(GB18581-2001);
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限物质限量》(GB18582-2001);
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中有限物质限量》(GB18583-2001);
1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高级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
1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JBJ73-94);
1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17)《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1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3)国家有关消防、安防的规范、标准。
项目评分标准
评委根据本项目承办科室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判,并客观公正地进行推荐排序。
六、磋商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应派其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准备参加磋商。
(二)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报名须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会议现场。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七、磋商资格评审
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应现场告知供应商,取消其参加评标资格。
八、抽签及参与磋商
(一)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所抽取的磋商顺序,依次与磋商小组分别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将就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与供应商一一洽谈。
(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四)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五)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不少于三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磋商活动终止。
(七)竞争性磋商共有叁轮报价。叁轮报价后,评委对供应商承诺的事项进行综合评议,若出现不能明确推荐第一名或第二名的供应商时,组织与之相对应的供应商进行第四轮报价。
九、确定成交候选人
(一)经磋商,在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估。
(二)磋商小组按照评审时名次排名情况推荐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该项目的磋商情况报告,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十、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备注:询价文件中不含此条款)
十一、供应商报名须知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6日下午5时截止。
(二)报名地点: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电话:采购管理办公室 ****-*******
(四)报名资料清单:(现场报名,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原章)
1.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请严格按照附件1格式出具法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按照本采购文件“项目商务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公司承诺书(对本公司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真实性的承诺)。
(五)注意事项:
1.请报名的供应商在接到会议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标书五份(一正四副及电子版)、项目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各类资料证件;采购文件中若要求提供样品,则供应商必须携带样品入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请供应商准时到达会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3.若采购会议前更换受托人,新受托人需携带新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到现场;若采购会议前更换代理产品品牌,需在会前1-3天将新的相关授权书交至采购管理办审核。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我(姓名) 系(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姓名) 为该项目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贵院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 )采购,授权事项:
。
委托期限: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名义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
附: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委托单位(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受委托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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