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401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施工[2020]11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6】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824954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1.28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1.28公里,线路北起黄港欣嘉园以东的黄港车辆段站,经欣嘉园南路、海德路、云山道、河北西路、河北路、上海道、堡兴路,止于中部新城四站,全长31.28公里,共设车站23座。,总投资额*******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十二标段,招标范围:于家堡站(不含)-友谊道站盾构井(含)、金临道站(不含)-天津大道站(含)共1站2区间及友谊道盾构井的土建施工, 不含装修工程、二次砌筑、管片采购、人防设备采购。建筑规模为车站建筑面积约15312.6平方米,单区间总长度约2321.718米,单跨最大跨度25.9米,最大基坑深度21.55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总投资额41302.8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1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2名,应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正项目经理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至 2020年11月1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0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文深(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中天大道2018号生态城科技园办公楼16号楼301室-883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姜杨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9联系人:王伟、赵静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11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姜杨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生态城中天大道2018号生态城科技园办公楼16号楼301室-883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张龙、管增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bhxqjgc@163.com130*****663@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文化商务中心5125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标签: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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