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监管中心直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监管中心直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淮北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直饮水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b*******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淮北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直饮水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北市发改委

3、招标人: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淮北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院内

2、建设规模:看守所2.5吨/小时直饮水,50吨/天空气源热泵组;拘留所1吨/小时直饮水,30吨/天空气源热泵组。

3、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配套土建、管道、配电管线等施工(详见施工图)。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是以管道直饮水系统安装为主的专业公司,并有在全国已投入使用且目前运行稳定的类似工程实例不少于3个,并提供合同(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项目名称、及使用人联系人、电话等;
2)所投直饮水设备具有国家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件;
3)主机设备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0 月 19 日上午9:00至2012年 10 月 25 日17:30点,登陆淮北市招标采购网(http://www.hbzbcg.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标时间:2012年11月 7 日 9时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汪彬

电 话:159*****35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中汇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孟山中路11号24克拉B座6楼

邮 编:235000

联系人:卓士杰

电 话:****-*******

传 真:****-*******

六、备注

1、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附后);

招标人(盖章)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10月19日 2012年10月 19 日

附: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


审核要素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

提供方式

1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直饮水项目。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2
类似工程业绩
提供投标人施工的在全国已投入使用且目前运行稳定的类似工程实例不少于3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
施工合同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3
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件
所投直饮水设备具有国家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件。
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件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4
质量体系认证
主机设备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5
生产经营状态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6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承诺书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7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8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永不参与该地区的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在关规定处理.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承诺书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注: 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8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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