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崇明区2020年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及崇明区自助服务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20年8月份或2020年8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崇明区2020年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及崇明区自助服务终端租赁服务 2、招标编号:SHXM-20-20201102-010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3、预算编号:20-20-802591,20-20-80259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崇明区2020年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一件事一次办、区级电子证照归集及两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无人干预自助办理、电子印章系统、“好差评”三对应对接、区级收办件系统、长三角“一网通办”崇通专窗升级改造等。包件二:崇明区自助终端租赁服务租赁19套自助服务终端和自助拓展打印柜,包括相应的自助服务终端系统、自助证照打印、对接多端适配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统计分析平台、自助服务终端运维管理平台等配套软件。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包件一: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包件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开发部署,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 7、采购预算金额:10085400.00元(国库资金:100854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9、最高限价:包件一:8755400元。包件二:133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包一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包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详见文件 11、项目联系人:崔永鑫 12、电话:69688689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1-10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7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10 13:30:00至2020-11-17 13: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1-30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1-30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参加开标的相关人员,须体温正常、凭“绿色随申码”、身份证及口罩,方可进入开标区域。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崇明区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 | 地址: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17室 | | 邮编:202150 | 邮编:202150 | | 联系人:崔永鑫 | 联系人:徐洁 | | 电话:69688689 | 电话:69696988转 | | 传真:69688689 | 传真:69699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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