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绿山铜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防水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招标公告

铜绿山铜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防水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招标公告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防水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公司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防水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防水治理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铜绿山钢铁矿

项目建设内容为:露采矿坑场地平整(含底板铺底钢筋)、-65m 中断巷道封堵工程、-125m空区封堵工程、-185m空区封堵工程、南坑西帮废石护坡、北坑防渗工程、北坑封底工程、坑内排水管、充填搅拌站(含充填管路)、露天采坑照明设施、厂区电信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58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为5437.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7万元,占总投资的42.4%。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外排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充填站回用水处理装置为砂仓和浓密沉砂池,建设有生活污水埋地式处置装置。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工程运营过程中露天采坑尾砂充填,依托矿山现有的尾砂充填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现有的充填搅拌站和水泥仓产生的粉尘,通过现有的水泥仓顶收尘装置和拌槽处除尘系统收集净化。周边运输路面有定时的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并要求矿石运输车辆封闭运输。

(3)噪声防治措施

本工程涉及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充填搅拌机、充填泵、渣浆泵等。充填搅拌站的各类声源均布设在室,且封闭,本项目各类机械设备所处位置离敏感点均较远,无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本身就是一个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从选矿厂出来的尾矿通过充填搅拌站处理后经管路输送至南、北坑进行充填。项目在处置固废过程中没有新的固废污染物产生,但为防止所含重金属造成污染,充填工程必须首先按照要求在堆场铺设防渗层,完成防渗工程后方可充填。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气

充填站有组织生产废气排放符合《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修改单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0 mg/m3);工程周边场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修改单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0 mg/m3)。

(2)废水

本次验收检测结果表明,铜绿山铜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防水治理工程的露采坑内汇积水不外排,经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井下涌水外排,排放浓度符合《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2采选行业直接排放标准要求,矿区生活污水经埋地式生活污水装置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能做到达标排,有总量控制要求的污染物排放量均满足排污许可要求。

(3)噪声

厂界四周所有检测点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昼间、夜间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砂)、危险废物(含油类废物)及生活垃圾。选矿尾砂部分进入井下充填,部分进入露天采坑充填,处置率100%。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转动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铜绿山铜铁矿于2020年7月16日取得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新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5P001X,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15日,总量控制指标为COD:89.1t/a、氨氮11.8t/a。经检测核算,目前铜山矿排放总量分别为:COD:52.8t/a、氨氮0.599t/a,总量控制指标COD、氨氮符合排污许可要求。

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防水治理工程是依据不同的充填高度分阶段实施的工程(实施周期28年)。在本阶段验收时,工程的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在本阶段要求完成的各项环保措施。验收检测结果表明,主要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排污许可要求,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本阶段竣工验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进一步完善充填站排气筒采样平台,及各类环保设施的标志标识;

根据每年露天采坑充填情况,按原设计要求,及时完成截排水沟、边坡防护、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加大充填区周边地下水监控井水质检测频次和检测范围,及时掌握地下水的变化情况,确保地下水的安全;

加强对矿石运输、尾砂输送、尾水回用管线的巡查力度,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按《铜绿山铜铁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求,更新《尾矿库风险评估》,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物质贮备和应急演练。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铜山钢铁矿

联 系 人:彭琼

联系电话:****-*******

E-mail:********6@qq.com

(3)全本获取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w1yFYOQgEnchmcvQ7P_Pg

提取码:mp5j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10日。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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