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太原油库增设可燃气体报警仪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中石化太原油库增设可燃气体报警仪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中石化太原油库增设可燃气体报警仪采购项目已由《关于太原油库可燃气体报警器隐患整改的批复》石化销售工单晋安〔2020〕732号文件批准实施,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石化太原油库增设可燃气体报警仪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太原油库位于尖草坪区钢园路,为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油库拟增设可燃气体探测器、配套报警器控制器单元。
2.2 采购范围:包括可燃气体探测器9个、控制器控制单元1组、电缆、辅材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相关要求为准。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4 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供应商须具有防爆设备安装修理资质;
(9)供应商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书和设备防爆合格证及消防产品认证书;
(10)近五年内具有独立完成过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购买竞价采购文件须携带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4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社保证明;
4.5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增值税或营业税)凭证;
4.6 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提供从注册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4.7本公告发布期限内单位信用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4.8近五年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注: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胶装成册)壹套。
5.报价形式
5.1 报价方式:采用总报价方式
5.2 最高投标限价:31.2万元
6.竞价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6.2地点: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高新区振兴街11号五峰国际816室);
6.3竞价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4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竞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岀澄清要求。
7、竞价时间及地址
7.1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7.2竞价地址:太原市高新区振兴街11号五峰国际816室
8、项目公告和公示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山西省招投标网》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武女士
电 话:183*****65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高新区振兴街11号五峰国际816室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箱: hj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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