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无标段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无标段招标公告
那曲市巴青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巴青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巴发改【2020】44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巴青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旱厕24.60平方米;厨房卫生间改造包括户型一72户、户型二24户、外墙落水管修复1项;附属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1项、硬化地面6192.63平方米、建筑拆除256.00平方米、围墙拆除129.00米、电动抬杆门(L=3米)1套、电动抬杆门(L=4米)2套、新建镂空围墙175.14米、屋顶改造3193.2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74盏、总平排水工程1项。 2.2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巴青县县城 2.4工 期: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0年11月10日10时00分至2020年11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111.11.198.166/)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10时00分至2020年11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111.11.198.166/)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4.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5.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西藏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西藏分行、中国银行西藏分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六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8. 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本项目执行(藏建市管【2020】56号)及(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8.8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9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8.10投标人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项目备案证在报名期内进行备案有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青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巴青县拉西镇 地 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9号 达尔塘路20号 奥特莱斯15楼 邮编:852000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尼玛土加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73*****899电 话:182*****526 传真:/传 真:/ 电 子 邮 箱:/电子邮箱:/ 网 址:/网 址:/ 2020年 11月10日 |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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