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湖州支队2020年度高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招标公告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湖州支队2020年度高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湖州支队

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湖州支队2020年度高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车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三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四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五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六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47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交通管理需要,本项目要求的停车场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能够停放大型车辆,而且必须距离高速路口较近,否则一旦拖曳涉案车辆进入市区范围,一些大型事故车辆在市区道路拖行非常不便,不仅会影响市区交通正常运转,还会大量增加拖车成本费用。 据近几年项目实施情况及市场调查,目前只有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双林分公司、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长兴和平永发汽车修理厂、长兴君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煤山分公司这6家公司的停车场停车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能够停放大型车辆,距离各高速路口均不超过3公里,是唯一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标段1、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双林分公司停车场,该停车场位于S12申嘉湖高速公路双林收费站出口,且位于S12申嘉湖高速公路、S14练杭高速公路附近,该路段附近未找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停车场,此停车场是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湖州管理中心协作单位,该停车场资质符合总队的要求。 标段2、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高新区出口和新市西出口停车场,该公司名下的两处停车场分别位于S43杭州绕城西复线高速公路高新区及新市西收费站出口附近,高新区出口停车场位于S43杭州绕城西复线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附近,新市西出口停车场位于S43杭州绕城西复线高速公路、S13练杭高速公路附近,该路段附近未找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停车场,该停车场资质符合总队的要求。 标段3、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该停车场位于G25长深高速公路长兴南收费站出口附近,且位于G25长深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公路附近,该路段附近未找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停车场,该停车场资质符合总队的要求。 标段4、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该停车场位于G25长深高速公路湖州南收费站出口附近,且位于G25长深高速公路、S12申嘉湖高速公路附近,该路段附近未找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停车场,该停车场资质符合总队的要求。 标段5、长兴和平永发汽车修理厂,该停车场位于S12申嘉湖高速公路和平收费站出口附近,该路段附近未找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停车场,该停车场资质符合总队的要求。 标段6、长兴君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煤山分公司,该停车场位于S14杭长(宜)高速公路煤山南出口附近,该路段附近未找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停车场,该停车场资质符合总队的要求。 论证专家经过了解,认为采购人的单一来源申请理由合理,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双林分公司、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长兴和平永发汽车修理厂、长兴君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煤山分公司是唯一满足条件的供应商,采购单位的单一来源申请理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高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向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双林分公司、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长兴和平永发汽车修理厂、长兴君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煤山分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段1、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双林分公司;标段2、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标段3、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标段4、湖州路遥汽车施救有限公司;标段5、长兴和平永发汽车修理厂;标段6、长兴君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煤山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花城村丝棉兜;S43杭州绕城西复线莫干山高新区出口、新市西出口;长兴县综合物流园区(原永新停车场东);吴兴区申嘉湖高速鹿山枢纽;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槐坎工业园区平台B区西侧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湖州支队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7*****998

传真:/

地 址:湖州市二环北路22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何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服务 车辆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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