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测速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测速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警察测速设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采购单位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龙井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0日15: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中心6楼东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26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中心6楼东侧)
预算金额¥69.83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鑫
项目联系电话183*****117
采购单位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龙井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鑫183*****117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淑英****-*******

项目概况

电子警察测速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YZB202067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测速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对电子警察测速设备进行采购,主要设备“智能卡口单元、球型摄像机、雷达、LED补光灯、闪光灯、磁盘阵列”必须为同一品牌设备,所投产品智能卡口单元必须与龙井市交警大队已经建设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实现软件兼容、违章图片存储及视频监控存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

合同履行期:合同生效后15日内全部完成安装任务并竣工验收。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质保期(两年,具体详见保修条款)。

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内全部完成安装任务并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是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 11月11日到2020年11月17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龙井市建设局后面二楼(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为每份1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包括: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售价:¥1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中心6楼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中心6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龙井市        

联系方式:金鑫183*****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联系方式:卢淑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鑫

电 话:  183*****1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速 电子警察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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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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