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信息]上海车辆段宁波地区机动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需求信息]上海车辆段宁波地区机动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上海车辆段项目招标(谈判)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招标单位就宁波地区机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上海车辆段宁波地区机动车定点维修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小型普通客车 | 5人 | 辆 | 1 | 购置年份2010 |
庆铃轻型普通货车 | 核载1.3吨 | 辆 | 1 | 购置年份2011 | |
中型普通客车 | 15 | 辆 | 1 | 购置年份2010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招标单位的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非自然人),提供有效证明;
2)投标人具备汽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所有投标人在开展服务星级评定的地区应具有三星级(含)以上资质;
3)连续两年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企业;
4)在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区划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具有举升机、烤漆房、车轮动平衡检测等设备;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11)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联系人:王达,电话:135*****626,传真:***-********。
3.报名方式:详见附件报名表。
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时间:上海车辆段技术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5.获取招标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汪天澄电话(手机):136*****976
6.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四、本次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截止时间、招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招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招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车辆段。
七、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单位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投标文件,将取消投标资格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投标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投标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8、未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报名参加而到期未参加投标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招标采购市场;
2、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招标采购市场;
3、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招标采购市场;
4、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招标采购市场。
十、本次招标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上海车辆段项目招标(谈判)评审领导小组
2.招标联系人:上海车辆段(姓名)王达
3.手机:135*****626
4.办公室(传真):***-********
附件1
项目名称:上海车辆段宁波地区机动车定点维修 | |
质量性能和技术指标 | 1.承修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浙江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内相关规定。 2.举升机数量不少于8个(提供相应证明);大梁校正仪(提供相关证明);四轮定位仪(提供相关证明);电脑专用解码仪(提供相关证明);设有专用车辆喷漆烤房(提供相关证明); 3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提供证书)各不少于1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是否符合维修行业管理标准(提供技术人员、维修人员上岗证)维修企业持证要求:业务接待员不少于1人、价格结算员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检验员不少于2人,修理工不少于7人(含机修、电器、钣金、涂漆)。 4.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在规定期限内按时交付;服务接待休息室、专人接待情况和意见箱设置等,提供免费接送车服务、代送修单位提供年检服务等(提供相关资料) |
售后服务要求 | 1.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在规定期限内按时交付; 2.服务、投诉电话是否24小时开通(提供固定电话号码); 3.维修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及质量管理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备有专业救援车辆和市内到达现场时限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付款方式及其他 | 1.付款方式:无预付款 2.其他要求: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大修(6万公里或1年);二级维护(2万公里或6个月);一级维护、小修(5千公里或3个月); 3.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能及时完成维修工作,维护保养、小修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7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 4.报价中包含增值税及往返维修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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