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ZHWZ2012-311F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一项。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4.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0个日历天提交服务成果,并通过采购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的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或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9日~10月2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可选)

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8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1月8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以下列地址前选■为准):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大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联系人:陈汉辉 联系电话:139*****99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及电话:吴红燕 ****-*******(项目咨询)

陈翠珊 ****-**************(标书售卖)

赵 丽 ****-*******(保证金处理)

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86

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9日
珠海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编号:ZHWZ2012-311FW采购计划编号:P-********-****52采购人: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二年十月 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合同条款资料表11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3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23第五章 格式文件26第一节 合同书格式26第二节投标文件格式30一、资格性文件301.1投标函30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2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4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5二、商务文件362.1投标人综合情况362.2商务条款响应表37三、技术文件383.1服务需求响应表383.2技术方案39四、经济价格文件404.1投标一览表404.2投标分项报价表41第三节 唱标信封42第四节 通知函44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受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ZHWZ2012-311F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工期1. 项目名称:《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2. 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一项。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4.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0个日历天提交服务成果,并通过采购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的验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或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9日~10月2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可选)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无。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无。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8日14:30-15:00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1月8日15:003. 投标/开标地点(以下列地址前选■为准):□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大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联系人:陈汉辉联系电话:139*****999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邮编:519015联系人及电话:吴红燕****-*******(项目咨询)陈翠珊****-**************(标书售卖)赵丽****-*******(保证金处理)传真:****-*******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88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86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2012年10月19日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明1.1项目名称:《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2.1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8.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投标人资格要求”。 2.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的编制9.2投标报价:包括项目前期研究费、本地和外地调研经费、相关报审和评估费用、专家评审费、人员培训费等为实施并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其它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不予支付。报价上限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注:超过该上限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届满二日前(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 11月6日17:30 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请注明招标编号),实际支付到账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所记载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叁仟元整(¥3000.00)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投标邀请”13.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14.1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 4份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开标、评标、定标18.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19.1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4 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20.1.5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3.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4.投标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5.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8.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报价上限的;9.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3.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其操作程序为:按照下表所列商务技术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分值及详细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评标指标权值一、商务部分详见评分细则50二、技术部分详见评分细则30三、经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0合计100分1、由评委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0.4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技术标合计得分、商务标综合实力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1.1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中标人。授予合同24.2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低于叁仟元的,按叁仟元收取。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额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速算增加额(万元)100以下1.50%0.00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亦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格式见第五章第四节)。 (一)商务部分评分细则序号评审项目总分评议标准1投标人综合实力10分1、投标人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以上的,得4分;投标人注册资本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不含)的,得2分;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得0分;说明:证明材料为营业执照副本证明材料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是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注册信息加盖公章。。2、投标人是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满足得6分;投标人是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满足得3分;说明:证明材料为从政府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公告。2投标人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能力6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说明:证明材料为学历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在开标前一个月内出具的证明。2、项目负责人具有能源审计相关资格证书,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说明:证明材料为证书。3、项目负责人具有能源审计相关资格证书,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说明:证明材料为证书。项目团队实力9分投标人自有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职称的,每个人得3分,满分9分。说明:证明材料为职称证及由社保部门在开标前一个月内出具的证明。3相关业绩和荣誉25分1.投标人近两年(从开标当月往前推算,以成果发布时间为准)主编或参编省级以上(含)可再生能源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的,每份成果得2分,满分10分。说明:证明材料为相关成果。投标文件中提供关键页复印件,成果原件在评标现场核对,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近两年(从开标当月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完成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建筑节能或绿色建筑领域内技术咨询项目,每完成一个得2分,满分10分;说明:证明材料为合同。3. 近五年内(从开标当月往前推算,以发证时间为准)曾获得过省、部级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2.5分,市级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1分,可累计计分,满分5分。说明:证明材料为奖励或表彰证书或奖牌。商务合计:50分注: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审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另有说明的除外),否则相应项不计分。从网站下载打印的资料不需查验原件,但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技术人员必须为在投标人名下缴纳社保的人员,否则评分时不予考虑。(二)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投标人需提交一份5000字左右的《珠海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实施方案》,详细说明投标人的项目实施计划。该方案包含项目的目的和意义、项目的研究内容、项目的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项目的可行性说明等5个方面,评标技术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评分,评分细则如下:评分指标分值评价指标内容项目的目的和意义5分优(5分):项目的目的和意义阐述全面和正确,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良(3分):项目的目的阐述基本正确,但对项目的意义有理解偏差。 一般(1分):项目的目的阐述不够准确。项目的研究内容5分优(5分):项目的研究内容完全符合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良(3分):项目的研究内容部分基本符合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一般(1分):项目的研究内容偏离用户需求书的要求。项目的研究基础5分优(5分):研究团队具有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工作经验。良(3分):研究团队具有冬暖夏热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经验。 一般(1分):研究团队对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有一定了解。 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5分优(5分):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良(3分):研究方法基本可行,技术路线欠清晰。 一般(0分):研究方法不可行,技术路线不清晰。项目的可行性说明5分优(5分):项目的可行性说明可显示出投标人可较好地完成本项目,且说明文字明确清晰。良(3分):项目的可行性说明基本可显示投标人可完成该项目。 一般(0分):项目的可行性说明不能说明投标人可较好地完成本项目。报告的文字和格式5分优(5分):报告的思路清晰、表述完整清晰、文字精练,格式编排合理,没有文本错误。良(3分):报告的思路清晰、表述完整清晰,但文字欠精练,有少量格式编排和文本错误。 一般(1分):报告的思路清晰,但表述欠清晰,有较多的格式编排和文本错误。 技术合计:30分 二、合同条款资料表1采购人: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中标人:(本项目中标人)。2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包含在合同价中):无。3附加服务(通常不包含在合同价中):无。4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0个日历天提交服务成果,并通过采购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的验收。 5服务要求: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专家审定意见、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标准等。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现行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6付款方法和条件: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预付款10万元,以财政部门批准付款为准。2.中标人递交所有该项目成果经专家及验收小组评审、验收通过后,该项目成果满足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后,由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剩余的余款,以财政部门批准付款为准。7违约责任:1.采购人对于中标人的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质疑,如果中标人不能够书面答复,并证明其工作的有效性或系不可归责于中标人的责任,从而使采购人信服,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每次支付相当于咨询报酬的1%的违约金。2.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由中标人负责重新返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因中标人的原因逾期完成完善该项目成果工作的,每日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该项目成果,到期拒付合同款项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处理。8中标人不得将其服务内容以任何形式分包给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9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10保密:中标人不得将委托服务项目的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服务成果,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并追溯其连带责任。11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1.投标人必须在4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2.投标人必须在服务项目通过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人员培训服务。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监管部门”是指: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2.8合格的投标人2.8.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的投标人。2.8.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的投标人。2.8.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除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项的投标。2.9合格的货物2.9.1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2.9.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2.9.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2.9.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2.9.5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其它要求。2.10合格的服务: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2.11“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函2) 投标资料表3) 投标人须知4) 用户需求书5) 格式文件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5.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5.4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文件的构成7.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8.投标文件编制8.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8.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8.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报价9.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9.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9.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9.4每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备选方案10.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11.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币种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由银行开出回单,采购代理机构不另开收据(投标人交款时应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12.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2.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14.4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暗标除外)14.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15.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一览表(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15.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5.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5.1条和第15.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6.投标截止期16.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5.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18.开标18.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2开标时,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18.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4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19.评标委员会19.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评标程序20.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0.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0.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0.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0.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20.1.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0.2澄清有关问题。20.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定标21.1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2.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3.评标注意事项23.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3.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20.2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4.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5.合同的订立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5.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6.合同的履行26.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6.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5.2的规定备案。七、质疑、投诉27.质疑27.1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28.投诉28.1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向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电话****-*******。八、适用法律29.适用法律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二、项目背景近年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应用面积迅速增加,部分地区已呈现规模化应用势头。为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更好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建设。开展城市示范建设,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技术标准等配套能力建设,形成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有效模式;有助于拉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市场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宏观调控目标。因此全国各省市都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的申报工作。珠海市作为可再生能源资源储量丰富,同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较好的城市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直都在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的申报和建设工作。为了推动珠海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发展,同时也为了准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工作,我单位决定拨付专项经费,对珠海市的可再生能源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编制出《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三、项目内容本次评估范围为珠海市市域范围,包括香洲区、金湾区和斗门区,约7653k㎡。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k㎡(其中陆地与近海岛屿的面积为1024k㎡,东部海岛面积为86.89 k㎡),海域面积约5965.2 k㎡。要投标人在对以上区域的可再生能源资源进行调查研究,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出《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该应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评估说明(2)评估目的(3)评估任务(4)评估依据(5)评估范围(6)太阳能资源评估,含太阳能分布情况、丰富度评估、稳定度评估、可有效利用量评估等(7)风能资源评估,含风能分布情况、风能资源储量、风能资源多寡和质量的评估与判断等(8)浅层地热能资源评估,包括土壤源地热能、水源地热能的分布情况、储量计算分析及评估与判断等,其中水源地热能应对水质情况进行分析。(9)珠海地区的太阳能、风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现状分析(10)珠海地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合理化建议以及相应的政策支持方向等建议(11)附录和表格。除了以上内容,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评估的内容四、评估报告编制要求4.1编制原则?评估报告中的基础数据来自实地调查和文献查阅;?评估报告所采集的数据要求准确全面,须实事求是地反映出珠海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的情况;?评估报告的分析须具有理论依据,逻辑性强;?评估报告编写格式要满足相应的要求。4.2 项目依据及参考标准(1)《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QX/T 89-2008《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中国气象局发布(2)DZT 0225-2009《浅层浅层地热能勘查评价技术规范》(3)GB/T 18710-2002《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4)《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5)《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011)(6)《珠海市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十二五”规划纲要》(7)其他相关标准4.3项目目标?所编制的《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可满足珠海市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的需要;?所编制的《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可作为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指导性文件;?所编制的《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可作为珠海市建设单位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单位借鉴的材料。五、项目进度安排?投标阶段:提供《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和意义、项目的内容、项目的研究基础、项目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项目的时间计划和预期成果以及简要的项目可行性说明。评标技术专家根据投标人拟写的实施方案来判断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并进行技术打分。?中间成果:投标人中标后,需按照约定的时间进度向采购人提供《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送审稿),并制作PPT文件,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送审稿的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最终成果:投标人需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告,最终得到《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报批稿)。得到项目采购人同意后,项目结题。 第五章 格式文件第一节 合同书格式《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合同采购人: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中标人:(该项目中标人),以下简称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2012年 8月日《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2-311FW)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项目的名称、服务地点、工期、服务范围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工期: 4、服务项目内容: 第二条合同金额1、中标价格:(小写) (大写) 2、合同价格:(小写) (大写) 合同价格应为包括 的全包价。采购人不再另付任何费用。第三条付款方式: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详见招标项目要求。第五条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中标人提交的服务成果归属于采购人所有。需要归还给采购人的服务项目各相关文件资料,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归还。第六条保密中标人不得将委托服务项目的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服务成果,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并追溯其连带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采购人对于中标人的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质疑,如果中标人不能够书面答复,并证明其工作的有效性或系不可归责于中标人的责任,从而使采购人信服,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每次支付相当于咨询报酬的1 %的违约金。2.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由中标人负责重新返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因中标人的原因逾期完成完善该项目成果工作的,每日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该项目成果,到期拒付合同款项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处理。第八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A、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监督和管理1、合同订立后,采购人应将合同交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归档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送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和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归档。2、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有权视情节轻重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 份。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人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采购人(盖章): 中标人(盖章):代表:代表: 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年 月 日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 户 行:见证单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月 日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第二节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文件1.1投标函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依据贵方《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HWZ2012-311FW)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 资格性文件:1.1投标函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 商务文件:2.1投标人综合情况2.2商务条款响应表3. 技术文件:3.1技术需求响应表3.2技术方案4. 经济价格文件:4.1投标一览表4.2分项报价表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经济价格文件)。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 天,如果中标,则自动顺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7.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附后)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如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我方应付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采购人给我方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付。投标人: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注: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交凭证原件。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代表人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签发日期: 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开标之日起生效。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提供。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供应商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说明: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可导致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公司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 县级以上(含)行政机关对我公司或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壹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2. 各级司法机关对我公司或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注: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投标人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二、商务文件2.1投标人综合情况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 投标人技术能力2. 综合实力3. 项目负责人能力和项目团队实力4. 相关业绩和荣誉5. 投标人认为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2.2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报价的组成2投标有效期3工期4付款方式和条件5验收6违约责任┇┇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三、技术文件3.1服务需求响应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条款/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说明:1、对“偏离”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3.2技术方案项目名称:招标编号:1.项目的目的和意义2.项目的内容3.项目的研究基础4.项目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5.项目的研究成果和进度安排6.项目可行性说明7.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阐述的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四、经济价格文件4.1投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备注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 包括项目前期研究费、软件开发费、硬件购置费、本地和外地调研经费、相关报审费用、专家评审费、人员培训费等为实施并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其它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不予支付。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4.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单位:元)序号分项项目名称分项报价金额分项项目所提交的成果成果数量12345678910……合 计: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第三节 唱标信封说明:唱标信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一览表(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提交原件,格式如下;投标人自己缴纳保证金的,按格式一填写并提交;投标人委托他人代缴保证金的,按格式二填写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个人账户)。格式一:退保证金说明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下列账户: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格式二:退保证金说明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委托 (代缴人名称) 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下列账户: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签字: 代缴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日期:年 月 日第四节 通知函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完全理解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珠海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ZHWZ2012-311FW)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1、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2、放弃本次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在上述1或2前选择“√”,并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传真通知至:0756-3361190。公司名称: 公章:代表(签名):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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