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商务区城市环境提升监理招标公告
南部商务区城市环境提升监理招标公告
宁波南部商务区城市环境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313
本招标项目宁波南部商务区城市环境提升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南部商务区管委会,招标人为宁波南部商务区管委会(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
建设规模:对南部商务区一期、二期实施城市环境改造提升,改造总面积约30125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10000万元。
建设项目概算投资额:约7500万元。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造价控制目标:同施工造价控制目标。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南部商务区一期、二期城市环境改造提升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新种植树、现状保留树、场地内移植树、移除树、下层小苗移除、种植土方回填等)、景观工程(台阶、挡墙、栏杆、坐凳、座椅、花箱、水景、桥下空间、室外摆台、树池、球场、现状河坎贴面改造等)、土建工程(采光顶、结构抬高、地下一层二层装修、风动幕墙、车库入口9个、雨棚)、安装工程(电气、照明、给排水)、桥梁工程(1座)、排水工程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内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保修期满为止。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拟派项且总监理工程师: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须在2020年7月、2020年8月、2020年9月连续为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具体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 其他:
(1)企业(联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联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4)投标人(联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联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h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 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4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招标人:宁波南部商务区管委会(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
联系人:周丙海、岳旷怡、洪潮
电话:87360849
传真:8736089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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