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信息化设...
[昆明市]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信息化设...
1.招标条件: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以昆高经复【2020】1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的智能化建设是将昆明市高新区金马铺街道原产权属于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生物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9栋” 及马金铺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商1栋派出所进行智能化建设后,用作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生物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9栋建筑总面积11119㎡(以规划面积为准),马金铺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商1栋派出所建筑总面积约4500㎡。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智能化建设,以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内容包括:根据公安实际业务开展需求,购置与业务开展所需的相关专业化、智能化设备及建设新型智能管控平台,从而提高公安办案能力,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高科技犯罪,更好的服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项目估算总投资4475.72万元(以工程决算总额为准)。
2.2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的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伴随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联动调试等工作,直至能够满足设计及功能要求,投入正常运行并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及后期管理维修人员掌握设备的运行操作及保修期内的维保服务等。项目完成后达到交钥匙工程。
2.3 总投资:4475.72万元
招标规模:4475.72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昆明高新区新城产业基地生物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9栋及马金铺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商1栋派出所。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工期要求:确保工程于2021年02月28前完工。
2.8.2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公安行业相关建设要求和实际建设需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通过项目业主单位上级部门审核并投入运行。
2.8.3质保期:2年免费质保;售后服务期:2年。
2.8.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否决投标处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5.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5.2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5.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投标人(牵头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5.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2016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①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业绩及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或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业绩。具备以上①或②项均可认可。
3.5.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5.6财务要求:投标人(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5.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5.8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牵头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二个;联合体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5.10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1-10 10:34 至 2020-11-1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01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高新区滇缅大道2473号高新招商大厦12楼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楼
招标联系人:李娇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蓉、郭丽、钟蕊
招标人联系电话:135*****36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186*****150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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