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高碑店市宣传部精神文明宣传租用候车亭传栏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宣传部高碑店市宣传部精神文明宣传租用候车亭传栏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宣传部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高碑店市恒基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公示期限
2020/11/11 至2020/11/17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六、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采购人名称:宣传部 | |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高碑店市 | |
采购人联系人:李丹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创业路31号2楼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
受理质疑电话:****-******* | |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 联系方式:****-******* |
传真电话:****-******* | |
采购内容:精神文明宣传(租用候车亭宣传栏) |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宣传部高碑店市宣传部精神文明宣传租用候车亭传栏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 预算金额:840000 |
项目实施地点:高碑店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
供货时间: |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高碑店市恒基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享有候车亭宣传栏户外广告独家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高碑店市恒基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高碑店市五一路锦绣华庭3幢1单元502号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2. 供应商享有候车亭宣传栏户外广告独家经营权证明资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11/11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11/17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0 |
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自主网上下载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 |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18 14:00 | |
开标时间:2020/11/18 14:00 | |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备注: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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