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旅游度假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沿海旅游度假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12年10月20日 )

1、滨海县港城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的沿海旅游度假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监理服务工程的投标。

2、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港城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沿海旅游度假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滨海港经济区。

(3)工程规模:27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主体26层,建筑高度99.35米,建筑面积39090.56平方米。

(4)监理范围:含土建、水电、配电、空调、消防、暖通、室内外装饰、景观、道板铺装、智能化等所有工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及缺陷责任期等监理工作。

(6)质量标准:市优;质量目标:“扬子杯”。

4、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沿海旅游度假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有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同时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且层数达24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指办公楼或商务宾馆楼或综合楼);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且中标后总监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中任职;

(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监理部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现场监理成员专业配置应齐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专业分别为工民建或土木工程、给排水、电气、造价控制等专业,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原件上所注明专业为准)、现场监理员2名;

(5)业绩要求:业绩材料至少要包括监理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建筑面积、层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应在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未体现的监理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资料中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至少有一项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

(6)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7)投标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8)省外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

(9)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转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及其他虚假行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建筑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挂靠、转包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建筑市场,打入黑名单。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

7、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费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参加基准费率计算。资格审查合格且不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为有效投标费率,取所有有效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0%作为成本费率,低于成本费率视为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除符合性、技术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其他投标费率与成本费率相比较最接近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接近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报名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开户银行公章)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为 伍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进账单或银行汇票、电汇方式缴到以下账户: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10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拾万元人民币 。定标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帐进帐单、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或不以中标方单位实施转账进帐单或银行汇票、电汇方式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本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预计投资额乘以中标人的报价费率乘以10%作为预付款;

(2)以后每季度按已完工程款乘以中标人的报价费率乘以60%支付进度款;

(3)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综合验收通过,中标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竣工备案,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日内,委托人向中标人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80%;

(4)余款(20%)作为中标人监理工作内容的工程保修阶段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在工程质量质保期满10日内支付完毕。

12、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 20 日8时30分-2012年10月 26 日17时,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
13、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刘 宝 联系人:陶正华

联系电话:136*****068 联系电话:****-********

地址:迎宾西路88号 地址: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208室

时间:2012年 10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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