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业务大厦指挥中心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业务大厦指挥中心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QZC-FZZB-020009号
项目名称: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业务大厦指挥中心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业务大厦指挥中心显示系统,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
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上午09:00(节假日除外)。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帐 号:系统自动生成缴纳方式: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小写:¥207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零柒佰元整。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投标保证金须知: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10号
联系方式:138*****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酒泉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凯旋苑28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 181*****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磊
电 话:1819375866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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