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1-2022年安保服务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1-2022年安保服务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1-2022年安保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1-2022年安保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YNYD********978 1.3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1.4 采购内容:玉溪移动市公司及各县区公司办公区域、生产楼、沟通100营业厅、仓库等重点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服务,预计需要保安人员101人。 1.5 是否为框架采购:是。 1.6 合同执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7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比选包。不限制应答人参与的比选包数量,但每个应答人最多只能中选一个比选包。具体如下: 包一:市公司,保安人员31人,预估不含税金额*******.00元; 包二:通海、华宁、澄江、江川,保安人员24人,预估不含税金额*******.00元; 包三:易门、峨山、元江、新平,保安人员24人,预估不含税金额*******.00元。 包四:红塔分公司保安人员22人,预估不含税金额*******.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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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如下: 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材料。 2.应答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的扫描件;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②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③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期内;④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存在以上任一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4.应答人具备有效的由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应答人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5.注册地在玉溪市以外的应答人须在玉溪市有驻地机构或承诺中选后14天内在玉溪市成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6. 应答人需提供2017-2019年期间任意连续2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若因公司注册时间无法提供上述要求的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则提供公司注册时间后的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若因公司注册时间未达到审计要求,无法提供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应答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类似安保服务不少于3(含)个的经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注: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与何单位签订、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缺失、未盖章、未签署日期、模糊无可辨认的视为无效合同,不计算业绩。①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或合同执行开始时间为准,合同服务日期早于2017年1月1日的不纳入业绩评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内容中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如“XX年度XX合同”)为准。②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或扫描件模糊不可辨认的不计算业绩。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采购人保留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现场或远程核验权利和追责权利,若发现虚假业绩,则按《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和《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8.消防控制室拟派的12名人员除具备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外,还需具备由公安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该点只涉及比选包一,其余三个比选包无需提供。需提供①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②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0年6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能清晰明确识别上述人员与应答人的直属/隶属用工关系,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应答。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22时00分至2020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08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镇大河以北玉河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035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联系人:龚春鹏 电话:138*****728 邮箱:gcpyn@139.com 异议邮箱:cgyy@yn.chinamobile.com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无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司玉溪分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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