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工业服务区高技术服务平台融资建造及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德工业服务区高技术服务平台融资建造及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高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融资建造及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高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融资建造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佛山市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新城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佛山新城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佛山市佛山新城内。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高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融资建造及设计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建安投资估算价暂定为13亿元。

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高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是广东省的重大合作平台之一,中国商务部与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促进双向投资的联合声明将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定为该领域面向未来的合作项目。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计划建成广东乃至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要载体、中外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合作平台。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将建设成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高技术企业和研发服务机构的孵化器,成为高技术服务业集群的重要载体,重点引进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和生物医药等高技术研发服务机构,培育新技术、新创意、新企业和新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25706.05平方米,容积率8.36,绿地率≥20%,建筑密度≤36%,计容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建安投资估算价为13亿元。功能含高级商务办公、商业服务、地下停车及公共配套等。本项目按5A甲级写字楼设计,建成绿色三星标准建筑,建设过程中须接受发包人指定的绿色环保项目顾问—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Fraunhofer-Gesellschaft)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的有关绿色环保建筑方面的全过程咨询建议,相关咨询费及税费纳入合同价中,由中标单位和该咨询单位签定合同并支付。

目前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高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国际竞赛活动,投标人需根据竞赛活动结果,结合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绘制、报审、修改、审查备案等工作。

2.3 计划工期

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高技术服务平台项目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合同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验收和移交。

2.4 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的部分融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相关的送变电工程、通信工程、广播电视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设计可由承包人另行委托)。除基坑支护及基坑土石方开挖之外,本项目全部施工工程全部纳入招标范围。中标单位须承担本项目的部分融资和全部设计、建设任务,包括地块内房屋建筑工程(土建、机电、内外装修等等)、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室外绿化工程、室外家具及小品、室外景观照明工程、绿地喷灌工程)等所有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范围及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依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须由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3.1.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1.4 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5 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为省外企业的,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3.2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净利润均为盈利,以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并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

3.2.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出具不低于5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2.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提供不低于10亿元有效的银行信贷证明;

3.2.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AAA资信证明,且处于有效期内。

3.3设计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在近三年内(2009年10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书上签署的时间和工程规模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规模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结构高度为12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施工业绩要求

3.4.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近三年内(2009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结构高度为120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10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4.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近三年内(2009年10月1日至今,以中标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融资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融资建造(含BT或BOT)工程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5.2 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5.3 拟任施工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3.5.4 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人员要求

3.6.1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同专业同级别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3.6.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6.3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同专业同级别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6.4 投标人拟派的人员注册和所属单位均为本投标人或对应的联合体成员,并提供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证书。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须由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其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报名后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方的构成、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联合体投标则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的工作人员报名)、本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则双方均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则双方均须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建筑施工企业《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为联合体则双方均须提供),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至 2012 年 10 月 26 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申请投标报名回执”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一份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场发售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时间一致,逾时不予受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利。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另行通知)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佛山新城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佛山新城吉庆道1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海三路51号金穗楼第二层二区

联系 人: 利工 联 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