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全域整治道路渠道建设和生态公墓周边环境
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全域整治道路渠道建设和生态公墓周边环境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全域整治道路渠道建设和生态公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床整形、塘渣填筑、混凝土道路浇筑、新(重)建三面光渠道、维修三面光渠道、人行道板砖铺砌,混凝土侧石安砌、种植土回填、绿化苗木种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项目总投资约49万元。工期2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必须为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库内企业(市政专业)。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社保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386828315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2-6061088(6871122)
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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