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城区2020-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关于惠城区2020-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我区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申报条件
(一)培训机构必须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主体申报机构需提供与涉农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
(二)具有培训资质,拥有2年或以上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提供相关合作协议。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四)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相应的专业教师。能按《广东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置课程,授课老师必须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以往学员评价满意度不低于85%的教师。
(五)负责所有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提供给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同时至少要提供1个任课老师精品课程完整的DVD资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和地级市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新型高素质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八)2018年或2019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参与申报遴选。
二、项目培训任务及经费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青年农场主)农民100人,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六天(且不少于48学时)。项目经费为30万元,项目专家评审和验收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三、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4月27日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2020年惠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请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申请书、法人代码证书、培训资质证明材料、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往期培训业绩等)、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纸质材料一式4份寄到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永联路区政府三号楼6楼619室 )。
惠州市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赵永铮;联系电话:0752-7829600、13392018388;邮箱:670129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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