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乡喜艾村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良田乡喜艾村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良田乡喜艾村土地开发项目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良田乡喜艾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 已由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良田乡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募役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良田乡喜艾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
2.2建设规模: 约65.36 h㎡,投资额:约338.28万元
2.3建设地点:良田乡喜艾村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及招标文件所界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土地开发整理的企业。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月 22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6 日,每日上午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新华路箭道街2号宏业大厦14楼) 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月 日至 2012 年 月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新华路箭道街2号宏业大厦14楼) (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新华路箭道街2号宏业大厦14楼)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
良田乡人民政府 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贵阳市箭道街2号
邮 编: 邮 编: 550005
联 系 人: 韦乡长 联 系 人:
电 话: 135*****592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入黔备案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4年3月23日
2012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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