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公安局关于太仓基础工作双网融合平台的采购公告(TCGGZY-2020G164)

太仓市公安局关于太仓基础工作双网融合平台的采购公告(TCGGZY-2020G164)



项目概况

太仓市公安局基础工作双网融合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网上业务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GGZY-2020G164

2、项目名称:太仓基础工作双网融合平台

3、预算金额:人民币1770000.00元

4、采购需求:

太仓市公安局为全面推进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在前期公安“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基本到位的基础上,由政府委托公安部门与综治联动中心建设“双网融合”,共同强化落实社会各类公共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治理,逐步实现公安业务数据脱敏后与社区网格工作全面对接,将人、房、地、事、物、组织等治安要素纳入综治网格管理范畴,统筹整合网格各方力量,常态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治安防范巡查等社会治理工作,推进公安工作进一步融入网格,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全面采集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隐患并对接居住证系统与“331”平台。另外,为更好的服务公安机关实战应用,确保地图的时效性、准确性,需要采集太仓重点区域三维倾斜摄影模型数据满足太仓市公安局空间业务数据能够在地图中查询显示,并能够提供给各业务系统对接使用,地图坐标系为CGCS2000。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有效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内,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入口)”→“太仓市板块”→“会员端登录”,进入太仓市分中心登录页面,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只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在“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介质)单独递交备用。

注:考虑网络上传速度因素,请投标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楼开标间(请留意当日三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咨询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2、投标人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鼠标移至【苏州市】-【苏州】-【太仓市分中心】,进入太仓分中心交易页面,通过“下载中心”栏目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文件及“通知公告”栏目下“关于参加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注册事项变更的通知”查阅。

4、有关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鼠标移至【苏州市】-【苏州】-【太仓市分中心】,进入太仓分中心交易页面,通过“下载中心”栏目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查阅。

5、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鼠标移至【苏州市】-【苏州】-【太仓市分中心】,进入太仓分中心交易页面,通过“下载中心”栏目下“关于太仓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CA数字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事项的通知”文件查阅。

6、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知事项:

(1)各投标人代表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绿色苏城码、《公共资源交易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件,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城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延误开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仓市公安局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58号

联系方式:刘强,0512-33055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四楼3413室

联系方式:0512-53890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12-53890581

4、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400-998-0000;交易中心电话:53890551;53890552;53890581,也可咨询软件工程师,蒋工,QQ: 2412507584

九、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融合平台 基础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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