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6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9%)挂牌公告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6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9%)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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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标的名称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6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9%)项目编号17GQ********
挂牌起始日期2020/11/10挂牌截止日期2020/1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学慧
成立时间2001/12/30注册资本(万元)74585.374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81所属行业其他采矿业
经营范围煤层气地面开采;发电业务、售电业务;煤炭综合利用及加工;物业服务;自有场地、房屋、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批发与零售(木材除外);文化用品、家用电器销售;物资采购;矿用材料配件销售;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取得许可证后经营);矿业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0936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9.33
2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6.8
3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工银资本债转股私募投资基金融通1号)3.41
4陕西金晋投资有限公司3.4
5郑州铁路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74
6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1.74
7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0.87
8江苏省燃料集团有限公司0.87
9武钢集团有限公司0.87
10中化化肥原料有限责任公司0.52
11其他4位股东0.45
内部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19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693874.72166935.43112073.61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63642295.15788676.48
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0/05/31237096.11 (1-5月累计)64318.36 (1-5月累计)42321.09 (1-5月累计)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29602126.36851938.93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19/12/31693874.72166935.43112073.61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63642295.15788676.48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1403号
评估基准日2019/12/31核准(备案)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收益法)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78.46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徐州中国矿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徐州市翟山中国矿业大学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85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0.0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0.09%转让方决策文件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其他中央部委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中国矿业大学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意将徐州中滋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企业脱钩剥离处置的决定》(中矿大资经字[2020]4号)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三、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产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五、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所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878.46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二、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标的交割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交易所网站(www.jscq.com.cn)的《e交易会员竞价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交易所(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www.jscq.com.cn)发布的为准。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

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0/11/10 至 2020/12/8
报名手续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www.jscq.com.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基本情况;

(三)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五)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六)其他材料。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备查文件

(一) 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180054号);

(二) 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1403号);

(三)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份财务报表;

(四)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通知的期限内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交纳88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
服务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附件下载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pdf[http://www.e-jy.com.cn/ejyzx/eWebEditor/uploadfile/****************9.pdf]

承诺函.doc[http://www.e-jy.com.cn/ejyzx/eWebEditor/uploadfile/****************6.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邵女士:***-********
技术支持徐女士:***-********
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单位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
其他传真:***-********

****************6U

17GQ********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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