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文制作驻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文制作驻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文制作驻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J2020-1102-FW007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托代理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文制作驻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内容:选择1家单位进行驻院服务,7*24小时驻场服务(驻场工作地点夜间安排值班人员不少于1人),能按客户的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对特殊大量集中输出或高质量精装制本业务有应急解决方案(备机方案、连锁加工业务等)。院内制作完成的文印成果要主动送达给客户,需在院外制作完成的文印成果及时送达至院内,交给设计人员接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如采购单位对其服务满意且中标方资格未变,采购人可进行续签合同,招标有效期三年。若在服务期内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自身体制变革,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5 服务地点: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经图文、打字、复印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3.3 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须在长春市财政局2019-2021年度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定点印刷供应商名单内。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确认函(格式自拟)及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SZJXMGL@126.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公告期间内有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长春市财政局2019-2021年度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定点印刷供应商名单截图等证明材料;

(6)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将投标邀请确认函及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1)—(6)的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JLSZJXMGL@126.com),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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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卫星路新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6*****9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三楼

联系人:赵工

电 话:****-********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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