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青城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智慧青城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智慧青城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 来源: 浏览次数:3 时间:2020-11-06 19: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智慧青城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内蒙古智慧青城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智慧青城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 (二)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招标范围:对智慧青城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主要包括智慧城市项目城市大脑(含运营指挥中心、软件和数据服务、云平台、法人库、爱青城APP、安全体系、其他(含软件测评、系统集成、宣传片制作等))、智慧城管、 智慧停车、智慧综治、智慧应急、智慧旅游、感知体系、等保测评、线路及基础设施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企业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11月 7日上午9:00至2020年 11月13 日下午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7 日至2020年 11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满足资格要求的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7日下午14: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日 下午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公告发布媒介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智慧青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晨光街2号科创中心10层 联 系 人:白敏 联系电话:181*****869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田野 联系电话:****-*******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我方无资质借用、挂靠以及串标、围标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我方近三年(2017年10月0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无条件接受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做出的任何决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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