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螯合剂及飞灰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0-2021年度螯合剂及飞灰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节能(齐齐哈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螯合剂及飞灰处理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齐齐哈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齐齐哈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螯合剂及飞灰处理服务招标 |
二、项目编号:***********************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齐齐哈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六、所属项目名称:中节能(齐齐哈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齐齐哈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日焚烧处理城市垃圾800吨,新建2条焚烧线,配置2台400 t/d机械炉排型焚烧炉和2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配一套15MW的汽轮发电机组+1套800t/d湿解系统,年处理垃圾29.2万吨 |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招标范围:投标人飞灰库顶部从飞灰仓开始直到飞灰填埋场的飞灰稳定化处理、暂存、转运等全部工艺设备的运行、日常巡检维护保养(不含设备检修)及保洁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负责提供飞灰稳定化所需的螯合剂、吨袋、 危废标识、标牌等全部物料,以及所属物料装卸机械、用具的提供和维护保养;2、负责飞灰仓、水泥仓、螯合剂储罐等所有罐体、仓体、箱体的清理、设备保洁工作(工作标准执行甲方安环设备保洁标准)。3、飞灰稳定化处理设备运行及操作调整,对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飞灰(含设备检修清理后的飞灰)进行稳定化、装袋、厂内转运、装卸、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的频次要求,每日进行飞灰重金属监测,并出具正式监测报告(带CMA认证章)”。4、飞灰稳定化处理辅助工器具的提供及维护保养;5、飞灰厂内转运(由飞灰间到暂存库),厂内转运所需机械、车辆提供、维护保养;6、处理合格后的飞灰进行厂外转运(由暂存库到填埋场,输距离约2公里(以实际距离为准),厂外转运所需机械、车辆提供、维护保养;7、负责飞灰分配螺旋、飞灰库及其以下飞灰稳定化处理工艺部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含设备检修),设备维护保养及工器具提供;8、飞灰库、暂存库所有设备设施保洁及相关区域(包括消防、门窗等)空间内保洁及保洁工器具的提供,飞灰运输所需通道及相关区域的清洁;9、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限值要求提供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10、稳定化工艺所需水泥由招标方提供。11、其他与飞灰稳定化处理有关的事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中节能(齐齐哈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甲方指定的地点 |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2.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2.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螯合剂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招标服务内容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设施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1.3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1.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2.1.5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2.4.1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指本标书发布当年1月1日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2.4.2 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螯合剂化验报告,化验报告时间为近三年(指本标书发布当年1月1日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内)?2.4.3 投标人需提供自近三年(指本标书发布当年1月1日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内)至少具有2个类似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2.4.4 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一)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0时00分 |
(二)开标地点: |
(三)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数字证书(CA)到现场参加开标,或在线参加开标会议,通过数字证书(CA)进行远程解密和远程签章完成开标。 |
十七、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5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1) 保证金收款账户: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2)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3) 保证金账号:****************922 |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
(2)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密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
(3)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95 |
十九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齐齐哈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丙峄 |
电话: | 电话:155*****562 |
邮箱: | 邮箱:zhangbingyi@cweme.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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