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彰武县动物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交易公告]彰武县动物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彰武县动物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彰武县动物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LNHY.FC.167
项目名称:彰武县动物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0,450.00元
最高限价:170,450.00元
采购需求:防护服不少于500套,连体防护服,由连帽上衣、裤子组成;医用防护口罩不少于1000个,杯(拱)型N95级防护口罩;防护眼镜不少于600个,防雾防化学喷溅,可调节弹性头带;防护鞋套、乳胶手套、扑杀器、草帘子等动物疫情防控物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代理商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中,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防护眼镜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或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登记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登记的无需提供)。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登记可采用非现场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登记的须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包含登记所需材料的清晰电子扫描件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简称”,登记时间以供应商发送登记材料的邮件时间为准。未经登记的视为未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彰武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新兴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hyzc007@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阜新八一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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