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煤炭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煤炭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代理:沈阳招标中心 招标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受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煤炭采购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内容:
合同包一:沈阳金发汽车钢圈制造有限公司,燃煤约1600吨
合同包二: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燃煤约12000吨
合同包三: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燃煤约23000吨
合同包四:沈阳金杯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燃煤约1600吨
4.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煤炭经营资格证(属于煤炭生产企业的须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250万元以上(含250万元);
5. 投标人需有固定的储煤场所,合同包二与合同包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3000吨以上的储煤量;
6.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0月22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煤炭经营资格证(属于煤炭生产企业的须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沈阳招标中心419室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地点:沈阳招标中心五楼会议室
五、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
联 系 人:崔娜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政编码:110002
联 系 人:续晓明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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