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45)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长春村社区服务中心(活动中心)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2045)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长春村社区服务中心(活动中心)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9">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长春村社区服务中心(活动中心)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2045)
********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长春村社区服务中心(活动中心)项目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批【2018】3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长春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长春股份经济合作社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白沙路街道长春村。
2.2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本工程造价约94万元。
2.3标段: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附属用房、连廊、围墙、室外道路、室外给水、室外灯光以及多功能室灯光音响、座椅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具有 3.1、3.2 的资质且满足 3.3、3.4、3.5、3.6、3.7、3.8、3.9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入围慈溪市2019-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名录]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入围慈溪市2019-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名录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行业协会颁发的舞美声学技术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保函信息)中登记地须显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区;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保函信息)中登记地须显示为慈溪市。
3.5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6项目负责人:舞美声学技术工程壹级项目经理一名(须为本单位人员);
********3">3.7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8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注:如投标人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可以由符合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同一个人担任;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在职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舞美声学技术工程企业的在职人员担任。
********5">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镇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施工图等。获取截止时间至2020年 11 月 13 日17时0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1.5万元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5 日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2045【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支行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5 日24时前。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办理投标担保,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5 日24时前。
5.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 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http://cixi.bidding.gov.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7.4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投标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申请,投标申请时将拟派建筑项目经理姓名填写在“项目经理”栏中,拟派舞美声学技术项目经理填写在“项目负责人”栏中,填写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拟派建筑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
********7">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长春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长春村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商检路148号二楼
联系人:余工 联 系 人:毛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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