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公安局采购辅警服装
巴彦县公安局采购辅警服装
招标公告
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巴彦县公安局采购辅警服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巴彦县公安局采购辅警服装
二.项目编号:巴政采[2020]JZ017号
招标内容
详见第二章
四.预算金额:预算内资金49.9029万元,财政付款。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本项目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职业服装专业生产厂家,且具有必要的生产规模。符合《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3.拟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 2020年11月11日至 2020年11月17日到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有效期
1.投标保证金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 。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2月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巴彦县财政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一.供货地点和供货时间: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巴彦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彦县巴彦镇 地 址:巴彦县巴彦镇拥政路254号
邮 编:151800 邮 编:151800
联 系 人:刘景林联 系 人:王悦
电 话:13204635717 电 话:0451-56059073
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标签: 辅警服装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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