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礼乐街道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礼乐街道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礼乐街道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和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现将《礼乐街道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礼乐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9日

抄送:区环保局。

礼乐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9日印(共印60份)


礼乐街道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部署和市、区坚决打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题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遏制案件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和监管,有效防控风险,根据江高环委办《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江高环委办〔2018〕2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立即开展全辖区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从重从快查办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辖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全面排查,重拳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对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核查其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贮存、处置去向情况,并将核查情况于5月26日前报礼乐街道城环局。街道城环局、派出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要一追到底,严厉查处,协调上级职能部门查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将其提供或者委托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他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二)突出重点,深化重点区域行业危险废物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属地实际,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工业园区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及化工冶炼行业污泥、线路板行业污泥和蚀刻液、陶瓷行业煤焦油、制革行业铬鞣污泥、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机油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的危险废物,核查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贮存、处置去向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以点带面,开展各类固体废物排查整治

6月15日前,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完成存量排查和底数摸查工作。一是要以辖区全区域为排查重点,完成各类固体废物存量(非法堆存倾倒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量在100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废和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等)非法堆存倾倒点,要列出清单并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查发现的固体废物要迅速查明来源并落实相关责任,无法查明来源的由街道妥善处置。非法堆存倾倒点须在9月20日前完成清理整治。二是6月15日前,摸清辖区其他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农业废弃物等)的产生底数,调查其最终去向,确保合法合规处置。三是加快整治生活垃圾违规填埋,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

(四)强化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

街道办事处城环局要在5月20日前,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培训,通过以案说法,营造执法高压态势,震慑环境犯罪分子。

二、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落实产生单位、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责任

1.落实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固体废物尤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做好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的日常管理,细化台账、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如实申报转移的固体废物实际利用处置措施途径及最终去向,确保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对本单位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负责。

2.落实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的属地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调查辖区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农业废弃物等)企业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的匹配情况。切实改变过去重水气管理、轻固废管理的思想,统筹加强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监管。

3.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和区域联动。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明确职责分工,依各自职责做好固体废物相应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共同应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二)重视回收和利用,促进源头减量

一是加强重点产废行业的整治提升,加快淘汰搬迁改造一批工艺落后、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鼓励固废产生量大的单位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二是建立健全废物分类收集网络和机制。三是推动一般工业固废、城镇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分类综合利用,拓宽粉煤灰、炉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四是根据国家、省的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安排,开展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试点。五是加强运输车辆尤其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

(三)加强基层工作巡查,强化联防联控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守土有责,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落实属地责任,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对发生在当地的环境违法案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内外勾结行为,依法重点查处固体废物违法堆存倾倒在山坳、废土矿、废弃矿山等的行为。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信息化监控体系建设,保障涉固体废物案件时需要的废物监测鉴定、环境损害评估、贮存处置销毁等办案经费。建立完善统一、高效、顺畅的固体废物处置和监管责任传递体系。

(二)压实责任,强化工作督查督导问责

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属地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治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谁污染谁治理”,切实形成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行动自觉。由街道环委会将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列为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之一,纳入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考核,对发现问题集中、整改缓慢的村(居)和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非法转移问题突出、发现问题整治不力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将由街道纪委监委按程序予以问责。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氛围

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对固体废物处置和监管工作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处的宣传力度,彰显我街道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决心,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分别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报街道城环局备案,并按期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在每月3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上月的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包含排查整治台账、报表、典型案例等)报街道城环局。8月15日前,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报告,报送街道城环局。

附件:1.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安排表

2.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3.非法堆存倾倒点情况表

4.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每月排查整治台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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