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财政改革发展实绩陈列室装置工程磋商公告
承德市财政改革发展实绩陈列室装置工程磋商公告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承德市财政改革发展实绩陈列室装置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报价方式:单价、总价 项目预算金额:375310.22元 |
2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3 |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
4 |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施工能力; 4.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承包经验; 4.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展览展示空间设计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6本次招标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投标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承德广远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文件。 |
5 |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
6 |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
7 | 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0元(人民币:柒仟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23日上午 9 时00分(北京时间)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交至承德广远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户 名:承德广远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新华支行。 账 号:********8803 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汇款时务必写清款项用途“XX项目保证金”。 |
8 | 磋商文件的质疑、解释和修改 8.1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时,应当在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如未提出视为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没有任何疑问,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8.2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疑问问题”次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予以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8.3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如果磋商文件的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期开标。 |
9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0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见第三章) |
11 |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不在报价中单独列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计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
12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承德市汇强大厦B座1105室。 发售金额:600元/份,售后不退。 |
13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23日上午 9 时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11层1105室 |
14 | 招标方联系人: 范莹 联系电话:********020 |
15 |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广远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月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cdgyzb@fox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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