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陆军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军事脑科学实验室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包3)采购公告

重庆市陆军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军事脑科学实验室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包3)采购公告

物资采购中心对军事脑科学实验室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元)

中标人

数量

产品名称

数量/单位

1

军事脑科学实验室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包3)

22000

1

多功能版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1台

2

智能免染型凝胶成像系统

1台

3

超低温冰箱

2台

4

落地式高速离心机

1台

5

台式pH计

2台

6

蛋白质电泳系统

2台

7

全能型蛋白转印系统

1台

8

精密注射泵

2台

9

超声波清洗器

1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诚信声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诚信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诚信声明),以及被授权代表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即可,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参加军队或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诚信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采购人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公司关联性,以及是否在军队供应商黑名单及本院不良记录中;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非外资独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三)方式:指定专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银行开户行信息;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2条)。

(四)售价:招标文件购买费为200元/份(售后不退),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缴纳。

(五)投标资质审核通过,并且投标人出示缴费证明后,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下午15:00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日,下午15:00

2. 开标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单位银行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报名时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小时(以采购人单位财务账号到账为准)。

1.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医院签订合同后,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3. 为方便退款,请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含公司开户行、开户名和账号信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1.无故未参加投标的;

2. 评审开始后,投标方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 评审期间,投标方干扰评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 投标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5. 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指定媒体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通用物资采购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 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 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助理

电 话:(023)********

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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