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场扩容工程电子汽车衡的招标公告

垃圾处理场扩容工程电子汽车衡的招标公告


垃圾处理场扩容工程采购电子汽车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垃圾处理场扩容工程采购电子汽车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R-2020-067
项目名称:垃圾处理场扩容工程采购电子汽车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60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80吨电子汽车衡1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
售价: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邮件形式报名须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领取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jr2017@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R-2020-067+单位名称”进行报名确认。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盖州市市府大街西段( 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址:盖州客运站西侧
联系方式:135*****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jr2017@126.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0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汽车衡 扩容 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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