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中心医院体外反博仪功能训练车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中心医院体外反博仪功能训练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FXZC********120)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2 月 08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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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XZC
********120
项目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体外反博仪功能训练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包1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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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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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生产厂家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月12日至 2020 年 11 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报名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 年 12 月08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其他相关事宜可致电代理机构详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
地址:阜新市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韩女士
139*****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63@q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阜新海鑫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号:
********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
****-*******转8002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