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清涧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上报中省市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职责划分。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民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