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护栏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年护栏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年护栏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护栏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1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32-00449
项目名称:2020年护栏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6,000.00
最高限价(元):99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数量:3320米

护栏技术要求 (一)结构 1. 道路中心护栏由铸铁底座(加工前做木型送甲方最后确定底座形状)、立柱、横梁、圆钢等经机加工而制成。 2. 每片自成一个整体结构,长度 3 米。 3.高度为1.1米。(二)材料 1. 护栏采用材料为a3钢材。 2. 立柱采用50×50×3mm方形焊管;材质为 Q235B;横梁采用φ50*3 圆管;片体采用φ 14mm 热轧光圆钢筋;底座采用 HT150 灰口铸铁。所有材料均不许使用下差材料。 3. 表面防腐采用整体产品经热镀锌后喷塑工艺,塑粉采用品牌产品的室外环境抗老化强的产品,在自然条件下寿命七年以上。 (三)加工要求 1. 各连接部位应焊接牢固,均需满焊缝,焊缝必须经打磨处理,光滑无毛刺。 2. 方管立柱顶部焊接柱帽(满焊)。底部用模具冲制 ?14×25 安装孔。立柱长度误差<3mm。立柱与横梁采用满缝双面焊接。立柱与圆钢采用双面分段焊接。所有焊缝必须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完成,不能使用普通电焊机加工;保证焊缝光滑、饱满,无挂溜。 3. 横梁圆管采用模具定位法冲制 ?14.2mm 钢筋插入孔,孔距误差<1mm;冲孔必须居中、上线;每根梁上的冲孔最大横向偏移误差<1mm。 4. 网片φ14 钢筋选购直条钢筋。顶部圆弧必须采用横具冲压成型,成型后圆弧大小误差±1.5mm;成型后的每条 U 型必须平整,不能翘曲弯扭,不许有焊接。直条必须顺直,弯曲度<2mm。 5. 整体组合焊接时必须在特制钢板平台上进行,所有组件必须有胎具定位,在确认尺寸满足要求后一次性焊成整体。每条φ 14mmU 型钢筋必须插入底横梁圆管孔内,进行满焊。每二条φ14mm 钢筋上部采用一块 77×60×5mm 钢板焊接成一整体,要求连接钢板居中满缝焊接,不许单面焊接,不许歪斜。钢片居中度<1mm,10 块连接钢片上下偏移度<±1mm。 6. 每片护栏加工完后φ 14 钢筋弧顶高低误差小于±1.5mm。平整度小于±2mm。 7. 铸铁底座重量≥50kg/个。铸铁底座严格采用翻砂铸造工艺一次性铸成。外表面要求光滑、无砂眼、无毛刺,边角圆弧(R=5mm)过渡。表面刷两遍灰色专用油漆。 8. 护栏片体加工完后,对所有焊缝进行打磨处理。经检查各部尺寸合格后,整体进行热镀锌处理,不许有漏镀部分,必须保证采用标准的热镀锌工艺进行。镀锌完成后马上进行喷塑,塑粉采用抗老化的室外专用粉,颜色为白色,塑层厚度 30~40μm;抗老化寿命大于七年。9.每三组护栏带一组钢制反光标。 (四)安装 1. 护栏片在运输中要进行包装,不能损伤喷塑面层。 2. 安装过程中注意不要损坏喷塑面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3. 按设计要求安装护栏。紧固底座连接螺栓,片间插入连接螺栓。调整就位后护栏上沿与路面平行度≤5mm,护栏顶部高低差≤5mm,立柱的垂直度≤3mm。 4. 要求护栏安装完后线形顺直,横向偏移≤20mm;纵向水平不许出现高低不平,顶面高低差≤±5m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12至2020-11-16,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1-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1-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十四号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室(唐轩中心)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睿、王松、高杨晨
电话: ***-******** 评分办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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