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大亭路A-04地块)供配电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大亭路A-04地块)供配电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漳浦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大亭路A-04地块)供配电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漳浦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大亭路A-04地块)供配电设施工程 2012年10月22日 招标编号:广通漳招字[2012]第018号
开标时间:2012-11-1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龙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漳浦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大亭路A-04地块)供配电设施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广通漳招字[2012]第01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浦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大亭路A-04地块)供配电设施工程 已由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浦 发改革审[2010]49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福建龙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筹集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漳浦县绥安镇大亭路西侧、金鹿东路北侧 ;

2.2.工程建设规模

2.2.1总建筑面积约: 大亭路A-04地块用地总面积 45118.9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2051.44 平方米,共建有16幢多高层住宅;

2.2.2小区总投资约:人民币2.5182亿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元(其中包含暂列金400000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为第2.2.1条款中所涉建筑群体的供配电等工程,具体详见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内容、工程规范、技术说明、技术要求、合同文本 ;

2.4.工期要求: 根据小区各标段的主体工程进度、小区室外景观工程进度配合施工,在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进场后60天内完成 ;

2.5.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的全面验收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三明市兴科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2.6.2审核单位: 厦门市??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6.3监理单位: 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为符合本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 独立法人资格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满足漳建工[2012]102号文要求“如非本市企业,按文件取得新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3.1.2 投标人就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2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7 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或漳州市芗城区明欣福园2栋209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后不退 。若须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共 128 页,审核资料共 24 页,清单共 19 页图纸共折合A4共 240 页,每份 45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 18.00%~19.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按要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提交地点为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 网 (http://www.zpxzzx.org) 等网站上发布。

9. 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10000元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由招标人支付。

10. 其他约定

10.1、 漳浦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大亭路A-04地块)项目小区分为三个主体施工标段、室外工程及其它专业项目等发包,分期建设交付使用,供配电工程专业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按招标人的要求安排进场施工及配合,招标人不再给予费用增补。

10.2、 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对主体预埋管网、配电房预埋管沟、地下室桥架、室外工程预埋管井等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如预埋管网验收后,有再发生更改返工的事宜,均属于中标人应负责的内容,招标人不再给予费用增补。

10.3、 中标人选用材料应严格按本招标文件、合同、图纸约定要求执行,所采购的材料技术指标要求均不低于设计要求及当地电力主管部门要求,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样品及选购材料所产生的不可预见费、检测费等,已于总价标包干中。

10.4、 本工程主体部分的电表箱由上部主体施工单位施工,从电表(含)至高压杆的部分均为本次招标范围。电表由中标人负责向电业局申领安装,并负责产生的费用。

10.5、 配电房内土建部分已由主体施工单位施工,供配电中标人应配合验收,配合费用包干在投标总价中。

10.6、 室外预埋管井由景观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供配电中标人应配合验收,配合费用包干在投标总价中。

10.7、 因小区按标段交付使用,期间会造成供配电系统无法一次性安装施工完整,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分期施工、分段、分幢、分期交房安排,招标人不再给予费用增补。

10.8、 如因小区配电房无法先行建成,需设置临时配电设施以供各单项工程能交付拆迁户使用,中标人应提供合理的临时供电方案供招标人审核,并无条件实施,招标人不再给予费用增补。临时供电产生的电费由招标人负责向住户收取。

10.9、 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电业局验收的所有手续,费用总价中包干,招标人不再给予费用增补。

10.10、 本招标项目所用的产品应经电力部门认证方可使用,如需检测,产生费用于总价中包干。电表由中标人办领,电表检测费由招标人支付。

10.11、 本招标项目保修期:本小区供配电系统全部施工完整,并经电力局验收合格接管进入抄表后的三年内均为保修期,含备品备件。除明显人为破坏,其它均为保修、保换内容。

10.12、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招标控制价、现场施工内容、施工现场、包干范围等文件内容,如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施工内容划分不清、现场疑问、设计图纸错误等,应在投标答疑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将及时核实。核实结果对招标文件有实质有修改或澄清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调整截标时间。逾期提出或已完成评标作出评标结论的,不作改变。

10.13、 承包人所采用设备材料的样式、参数、指标、性能、质量等均应不低于招标人所提供的各项指标参数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违反此条款,招标人有权每次(项)扣罚款中标人5000~50000元,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并按招标人要求整改到位。

10.14、 中标人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如要调整设备型号、电缆走向应取的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按实扣除。电缆、设备指标均执行国家最新现行标准的最高级别正偏差。

10.15、投标人中标后 应按电力部门要求提供 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不低于承装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承修类四级),详[福建电监办关于贯彻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2}120号。

10.16、 本次招标的图纸中如电缆与土建主体施工单位有重叠计算的部分,招标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扣除,造价按合同约定结算。

10.17、 以上包干内容,如投标人参与投标,均表示响应,中标后不再给予核对工程量及增补造价。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龙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 漳浦县绥安镇大亭路丽都新城一期20幢 ,邮编: 363000 ;

电 话: ****-******* , 传真: ****-*******

联系人: 小罗 联系电话:189*****82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明欣福园2栋209 , 邮编: 363000 ;

电话: ****-******* ,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全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162*****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