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支队网络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环境监察支队网络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网络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 委托,对 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网络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网络设备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09-3816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09-3816 541100 541100 0 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2 年 10 月 22 日 15 时 25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2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2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2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核心应用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二期)
十九、交货地点:null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1、设备全部到货后支付30%;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过用户专家验收后支付65%;3、质保金5%,项目验收稳定运行一年后支付。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经销商投标须提供主要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界定的主要产品包括:服务器、WEB防火墙、RGB矩阵)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1、提供三年免费服务,及时准确的解决业主系统及软硬件设备的故障,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4小时内现场响应,1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未能及时解决业主系统及软硬件设备的故障,需提供备用设备供业主使用做到不影响日常工作。 2、供方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及工程提供至少3年的质保期(货物另有规定的,按照货物另外规定执行),时间从验收通过、需方接受并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维修和技术服务。 3、供应商应对用户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操作,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图纸及维修手册。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
张辉 电话:88779609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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