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2-10-22)
一、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一标段)工程已经获江门市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江海发改[2009]25号、江海发改函[2011]23号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及投资:总建筑面积:13082平方米,投资金额约2109.24万元;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招标范围及标段:土建工程、幕墙工程、防雷工程、室内排水工程施工,一个标段 ;4、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行政小区OFOO号地块 ;总工期12个月;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江门市优良样板工程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 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并已在《名录》中备案;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报名本项目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须为一级)。
五、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2年 10 月 31 日前按照不低于加入《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申请加入《名录》所需资料可在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
六、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站名称: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址:www.jmjyzx.com),有效报名时间:2012年 10 月 22 日至2012年 10 月 26 日17时00分。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后: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有效期限内(即2012年 10 月 22 日至2012年 10 月 26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单位网上报名回执打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入选《名录》中的人员)、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书、证明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代理机构窗口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法定代表人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及递交的以上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验核无误后方予以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于开标当天退还图纸凭收据即返还押金(除中标人外)。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11 月 13 日9 时 30 分,开标将于前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东省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公开进行。
招标人: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盖章)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0- *******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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